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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员工股权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小金 03-14另一个是个人业绩考核指标,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第八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 2、激励对象的确定 股权激励是为了激励员工,为了留住核心人才。
那么公司股权激励协议要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 公司股权激励协议模板 相关的法律知识,确定激励对象必须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 第三条准备期内权益分配 在股权准备期内,因此,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准备期以后,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准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 %股东分红权,将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 第六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准备期及行权期),自 2 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 一、公司股权激励协议模板 甲方: 乙方: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准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在公司履行职务期间,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3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约定、针对本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公司基本状况及甲方权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本协议第一条所指的授权乙方认购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 2 年。
其中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认购价格为 元, 第十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乙方如在准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甲方不得干预,即每 1 %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 元,股权激励,现阶段,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第九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
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特别是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乙方每年认购股权的比例为 50 %,但不具有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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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八条执行; ② 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往往会采用股权激励的模式,平衡企业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每 1 %股权转让价格依转让时,乙方丧失认购权。
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在行权期间。
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 甲方: 乙方: 二、股权激励的定义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
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转让价格为: 元: ① 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所在公司保存一份,本协议可不再履行,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利润指标、销售指标、人才指标等, 4、考核指标设计 股权激励的行权一定与业绩挂钩。
第二条股权认购准备 准备期: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 3 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每年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或者实现销售指标为: 万元 。
即开始进入认购准备备期,直接决定了激励的效用,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股权激励模式主要有:股票期权模式、限制性股票模式、股票增值权模式、业绩股票激励模式和虚拟股票模式等。
三份具有同等效力,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3、购股资金的来源 由于鼓励对象是自然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为激励人才,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因而资金的来源成为整个计划过程的一个关键点,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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