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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不达标京汉股份股权激励计划失效 受激励人员离职近半"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找万商咨询"
小金 07-02本报实习记者 詹方歌 记者 卢志坤 北京报道
6月29日晚,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15.SZ,以下简称“京汉股份”)对外公告称,公司股份过户已经完成,京汉股份实控人正式变更为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除此之外,京汉股份还将回购注销本年度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注销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中国经营报》记者查询发现,自京汉股份2017年发布股权激励计划以来,公司3年业绩都未达标,因此期权激励始终未能实现,最初接受股权激励的员工也已经离职近半。截止到2020年7月1日收盘,京汉股份每股股价为4.43元,相较当初股权激励价格8.01元/股下跌明显。
2017年8月,京汉股份发布《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该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共35人。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每一年为一个解锁期,如满意公司业绩及个人业绩条件,员工所获股份可分别按照30%、30%、40%的比例逐年解锁。其中,公司业绩条件为2017年至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须分别达到3.11亿元、3.75亿元及4.57亿元。
据记者查询了解,除201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20亿元,达到上述业绩要求外,其余两个报告期内,京汉股份净利润都仅为1亿余元。
期权方面,公司首期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2元/股,公司为此制定的业绩标准为2017~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须分别达到3.62亿元、4.56亿元及5.78亿元。上述三年,公司业绩均未达到此标准,分别仅为2.80亿元、2.89亿元及3.15亿元。
公司依照何种标准制定该业绩条件,上述业绩条件是否较为苛刻?京汉股份对此回应称,股权激励,当时股权激励方案主要是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目的还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此外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状况,提出了战略规划纲要。当时的业绩条件也考虑了战略规划纲要和公司发展的问题。
按照上述草案,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可按照草案公布前一交易日公司交易股票均价的50%购买公司股票。
Wind数据显示,上述草案发布时,正值京汉股份股价的第二个“洪峰”处,虽不及雄安概念兴起时每股26.69元的历史最高价格,但也达到16.02元/每股。此后,公司股价一路走低,再难提振。2018年6月初,公司每股股价跌至8.01元以下,低于此前公布的员工持股价格。
上述草案发布后,6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股份,9位激励对象自愿降低激励数额,因此京汉股份此次股权激励对象仅29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草案中的785.7万股下降至637.8万股;获授股票期权数量则由1076.0万股下降至896.1万股。
此举是否与上述较为严格的公司业绩条件相关?京汉股份方面回复称,6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系个人原因,9名激励对象自愿降低了激励金额,主要还是根据员工个人自身财务安排等因素,与业绩条件无关。
此后的三年中,此番获激励的公司员工接连离职。2018年1月,时任公司总裁张天诚及财务总监王树离职;6月到11月间,3位受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离职;2019年及2020年,包括公司副总裁曹进、关明广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在内的8位受激励人员离职,京汉股份受激励人员离职人数已达到13位,接近受激励人员总数的一半。
受激励人员离职后,公司则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于上述人员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则进行回购注销处理。但由于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不分红、不转增,根据此前公司制定的激励计划调整方法,京汉股份对于上述股权的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8.01元/股调整为7.9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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