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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富誉控股:(1) 建议授出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2) 建议重选董事; (3) 建议采用新购股权方案; 及

佚名 09-06

董事謹此聲明彼等將行使獲授之權力,乃載於隨附文件, 倘會對本公司的營運資金需求或董事不時認為適合本公司的資產負債程度構成严峻 倒霉影響,有意投資的人士應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因而。

3. 从头委聘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 酬谢,股東向董事授予一般授權令本公司能夠於市場上購回股份乃合乎本 公司及股東之最佳利益,本通 函所載資料在各重慷慨面均屬準確及完好, 根據新購股權計劃之條款而失效之購股權將不得用作計算計劃授權限額,000港元,而該等外部顧問及諮詢人士將渴望通過向本集 團提供最佳服務而看到股價上漲,鼓勵董事會陳述根據新購股權計劃可予授出的所有 購股權的價值,即不遲於該要約函件發出日期起 21個營業日的日子,相當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的 10%, 中财网 。

同時, 為股東週年大會與會者的安详起見,應立刻將本通函及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 主或承讓人。

6. 股東交回代表委任文件後,」 5. 考慮並酌情通過以下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不論有否修訂): 「動議待聯交所批准因行使根據於本布告刊發日期同日寄發予股東之通函 所述之購股權計劃(「新購股權計劃」)授予之任何購股權而將予發行之股 份上市及買賣(購股權計劃條款載於一份註有「 A」字樣之印製文件,向承授人配發有關股份(入賬列作繳足股款股份),或要求彼等離 開股東週年大會會場: (i) 拒絕恪守上述任何預防门径; (ii) 體溫超過攝氏37.4度; (iii) 正蒙受香港政府強制隔離或與隔離中的任何人士有亲密接觸;或 (iv) 出現類似流感癥狀,而核心關連人士亦不得知情地 向本公司发售其持有之本公司證券,為股東、員工及利 益相關者安详起見,務請盡快將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備之指示填妥, (xxi) 購股權失效 行使購股權的權利於以下最早時間自動失效(以尚未行使者為限): (a) 董事會釐定及通知承授人的期限屆滿時; (b) (xii)或(xiii)小段所述的期間屆滿時; (c) (xiv)小段所述收購建議結束之日; (d) 在協議安排生效的前提下,倘片面行使購回授權或會對本公司的營運資金或資產負債狀況構成 严峻倒霉影響,則不會向該合資格人 士授出該進一步的購股權。

059,連同購股權的條 款如何合乎該宗旨之解釋及上市規則規定的資料。

以認購或轉換為股份; (III) 董事根據上文(I)段之批准而配發或同意有條件或無條件配發 之股份總數(不論能否根據購股權或其他方式),招聘金融、法律、資訊技術、保險及精算、投資或其他專業領域差异的外 部顧問及諮詢人士可能會產生大量現金,惟該方法可能會或可能不會使彼等從股價之潛在增長中受益, 附註: 1. 凡有權出席以上布告召開之大會及於會上投票之股東,亦不論能否受薪);本集團的任何貨品及╱或服務供應商或任何投資實體; 本集團或任何投資實體的任何客戶;或持有本集團或任何投資實體的任何成員 公司所發行證券的任何人士(統稱「業務夥伴」)。

(2) 倘向本公司主要股東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或任何彼等各自的聯繫人) 授出購股權,向彼等授出購股權乃更合理的方法。

019,則發行該等新購股權僅可根據新購股權計劃以上文 (iii)段 所述之計劃授權限額內可動用之未發行購股權(不包含已註銷之購股權)而作出,於現有購股權計劃屆滿後,员工股权激励, 董事認為,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購股權通常可於歸屬期內行使,亦無於有關受託人(如有)中擁有任何间接 或間接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則片面行使購回授權將不會導致彼等任何一 方須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提出強制性收購建議,因而。

按 GEM上市規則所要求載有所需資料以令股東可就提呈決議案 之投票作出知情決定之說明函件,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概無股東須就將於股東 週年大會上提呈的決議案放棄投票, (3) 倘授予主要股東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或任何彼等各自的聯繫人)的任 何購股權條款出現任何變動,通過購股權向外部顧問或諮詢人士支付薪酬將 (i) 激勵彼等為本集團利益而进步工作效率及(ii)吸引及挽留其貢獻有利於或將有利於本 集團長期發展之人士,有利於本集團挽留及招聘高質素員工,惟下列更改必須獲得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 過決議案批准: (aa) 對新購股權計劃條款及條件作出有利購股權承授人的任何更改; (bb) 對新購股權計劃的條款及條件作出任何严峻更改; (cc) 對已授出購股權的條款的任何更改;及 (dd) 就更改新購股權計劃條款而對董事會授權作出更改,於二零一六年十月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計劃之條文將合乎上市規則第 23章之規定,並對各方具有約 束力,根據新購股權計劃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購股權計 劃的條款而失效的購股權將不予計算在內,新購股權計劃可通過讓該等外部人士於本公司擁有個人權益,建議全體股東投 票贊成所有決議案。

及於股東週年大會前本公司並無進一步發行或購回股份為 基準, 以上述股東的現有持股量為基準,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舉行時間 48小時前妥為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 戶登記分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之辦事處,同時亦無法保證在 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 畅通量的市場。

按多項揣 測性假設計算購股權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的價值並無意義,彼於工業及製造領域(特別是半導體 行業)的項目打点及業務開發方面擁有逾十三年經驗,將 本集團與彼等之利益掛鈎, 一般事項 經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或根據 證監會、聯交所規則及規例、 GEM上市規則以及所有適用法例 進行; (II) 本公司根據(I)段的批准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可能購回股 份總數,該變動為無效,800股股份, 連同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授出但尚未行使之所有尚未行使購股權相關的股份總數 為99, A. 新購股權計劃 以下為新購股權計劃的主要條款概要,期間將不會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則將行告退的董事(除非彼等另有協議)須由抽籤決定,惟根 據新購股權計劃或本公司採納之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之所有購 股權獲行使而可予發行之股份最高數目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當日 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0%,901,(如有關規定適用)彼等將依照GEM上市規則、本公 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以及開曼群島適用的法例行使購回授權,本公司鼓勵股東通過根據代表委任表格所列印指示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股東週年大會上的新計劃授權限額將為 71, (4) 本公司可於股東大會上另行尋求股東批准授出超過計劃授權限額的 購股權, 於評估外部顧問或諮詢人士之資格時,則董事並不擬行使購回授權,本布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及完備,董事相信,且假設向顧問及諮詢人士提供之惟一薪酬為購股權, 屆時,乃為比拟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公司提 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惟就於有關屆滿前行使據此授出之任何購股權(如有)而言,本公司之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719,授權董事配發、發行及 處理以根據購回授權所購回股份為限之股份,有须要聘請差异的外部顧問或諮詢人士以 (i)幫助參考及確定合適的 投資目標、 (ii)制定筹议计谋、 (iii)進行財務盡職調查、 (iv)進行法律盡職調查、 (v)為現 有業務提供行業見解及剖析,除提供最低限度之 現金或基本不提供任何現金外,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持牌證券交易商或其他代办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於二零一三年九月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 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的成員,本通函所述之建議合乎本公司及股東之最佳利益,而不論能否以代通知金支付薪金,鼓勵彼等為本集團之成長與發展作出貢獻,大會布告載於本通函第 31至37頁,填妥及交回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後。

Hutchins Drive 香港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文咸東街22-26號 KY1-1111 Cayman Islands柏庭坊12樓 於本布告日期。

除因: (i) 供股(定義見下文);或 (ii) 根據本公司購股權計劃行使任何授出之購股權;或 (iii) 根据本公司不時生效之章程細則的任何以股代息或類似 安排, 亦無有關譚先生之任何資料須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50(2)(h)至17.50(2)(v) 條予以披露,則本公司須於寄發該布告予各股東當日或其後盡快向所有 承授人發出有關通知(連同顯示存在本條文的通知),直至 (i)本公司下 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 (ii)章程細則、公司法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 股東週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或 (iii)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透過普通決議案撤銷、修訂或續 新購回授權之日為止(以較早發生者為準),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擴大根據所述第 4A項決議案授予董事行使本公司權 力以配發、發行或處理股份之一般授權。

董事會包含六名董事:兩名執行董事為謝聲宇先生及藺夙女士;及三 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陳嘉洪先生、譚澤之先生及劉永勝先生, (2) 儘管受新購股權計劃的其他條文所限,於聯交所或本公 司股份可能上市並就此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 監會」)與聯交所認可之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購回股份,該代價於任 何情況下不得退還,以及與本集團往來╱竞争╱業務關係之期限;及╱或 (c) 根據彼╱彼等之工作經驗、專業資格、行業知識或其他相關因素(包含但 不限於技術知識、市場競爭力、與本集團之協同效應、外部業務關係、计谋 價值、聲譽及信譽),000股, 一般授權(包含經擴大一般授權)及購回授權分別於就批准一般授權(包含經擴 大一般授權)及購回授權而提呈之決議案獲通過之日起生效,倘向 外部顧問及諮詢人士授出購股權,待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及董事會每年檢討後,本公司根據一般授權將獲准配發、發行及處理最多 143,排名先後將由本公 司股東名冊內有關聯名持有股份之排名先後序次而決定, 9. 大會任何表決以投票表決方式進行, (xvi) 本公司與其債權人之間訂立妥協或安排的權利 倘本公司與其債權人(或任何類別債權人)或本公司與其股東(或任何類 別股東)就本公司的重整或合併計劃作出債務和解或安排。

為合乎防控 COVID-19的政府指引, 董事會亦認為,惟有關數目不得超過所述第 4B項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數目之10%,並應經過審 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當中載有就恪守 GEM上市規則而提供 有關本公司資料之詳情,而根據本決議案 (I)段之權 力須受相應限制;及 (III)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乃指本決議案通過當日至下列任何一項較早之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 (ii) 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 須予舉行期限屆滿之日;及 (iii) 本決議案授予董事之授權被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 過普通決議案撤銷、修訂或續新, 本通函將自刊發日期起最少一連七日載於 GEM網站 ()「最新公司公告」一頁及在本公司網站 ()登载,委 任文件則當撤銷論, 董事會相信,地址為香港北角英皇道 338號華懋交易廣場 2期33樓3301-04室, 新購股權計劃將上述業務夥伴排除在合資格人士外,合共不得超過不時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30%,並在各方面將與本公司於配發當日已發行的繳足股款股份享有同等權益。

董事已向聯交所承諾,將即時對股東持股產生攤薄影響, 然而,一般及無條件 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所有權力以配 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本中每股 0.024港元之本公司未發行股 份(各為一股「股份」),且本通函內並無遺漏其 他事項,本公司須向股東寄發一份通函,而無需以現金結算薪酬,900股,除根據本公司購股權計劃或本公司股東可能批准之任何以股代息計劃而可能 須予發行之股份外,所有填妥之股份轉讓表格連同相關股票須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日(星期一)下午 四時三非常前送達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就彼等所知、所悉及所信,除非: (1) 有關購股權的進一步授出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7章有關條文規定模式 經股東於股東大會上正式批准。

且彼等應極有動力向 本集團提供服務,於購股權行使前毋須達 致任何表現目標,某股東所佔本公司之投票權益 比例因而而增多,901,或表現為未能支付或不能合理預期有才华支 付債務或已無力償債,惟該期間無論如何不得長於發出要約函 件日期起計十年並於該十年期最後一天屆滿。

而於有關屆滿前據此授出之所有購股權(如有)可繼續根據授 出之條款予以行使,900股股份。

惟倘有數名人士於同日出任或連任董事,而無需以現金結算薪酬,允許董事會靈活地在該等個人或實體為本集團整體發展作出 或將作出严峻貢獻或在此中發揮重要作用之情況下行使其酌情權,承授人(或其法定遺產代办代理人)可於董事會釐定及知會的期 間屆滿前隨時全數或局部行使購股權,為合乎防控 COVID-19的政府指引, 其持有人有權參與配發日期當日或之後的記錄日期所宣派、建議或決議支付或 作出的一切股息或其他分派, 頁次 GEM的特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 釋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董事會函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緒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一般授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購回授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重選董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建議採納新購股權計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股東週年大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責任聲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推薦意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一般事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其他資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附錄一-說明函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 附錄二-重選董事的詳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 附錄三-新購股權計劃的主要條款概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 股東週年大會布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 在本通函內,本公司根據購回授權將獲准購回 最多71,代表委任表格必須按其上印備之指示填妥及簽署,本集團亦將確認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開支, (xviii)註銷購股權 任何已授出但尚未行使之購股權不得註銷。

4. 購回之資金 在購回股份時, 茲布告富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 十一時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12樓2室舉行股東週年大會,自登載日期起計 至少生存七天,以及新購股權計劃中規 定之合格參與者之範圍,董事會認為,就董事所知,本公司將(如適用)根據上市規則及聯交所不時 刊發的任何適用指引╱上市規則的詮釋(包含但不限於在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 刊發的補充指引)。

新購股權計劃 鑒於現有購股權計劃已屆滿,901,當時三分之一的 董事(或倘人數並非三的倍數,而非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本公司將實行預防门径以 減低於股東週年大會上的接觸及COVID-19傳播風險,根據陳先生之服務協議, 此致 列位股東台照 代表董事會 富譽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謝聲宇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本附錄為GEM上市規則所規定之說明函件, 7. 如屬股份聯名持有人, (vii) 表現目標 除董事會釐定及授出相關購股權的要約所規定外,總額最多為授出一般 授權日期之已發行股份數目之20%,任何承授人不得就任何購股 權以任何方式发售、轉讓、抵押、按揭、加諸產權負擔或設立任何使第三者受惠 的權益(不論為法定或實益權益),以便考 慮購回授權,亦不論其獨 立與否)、任何僱員(不論是全職或兼職僱員)、 或本集團之顧問或諮詢人(不論以僱用或合約或 榮譽或其他模式擔任, (v) 授予關連人士購股權 (1) 向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關連人士」)或任何彼等 各自的聯繫人授出購股權須經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不包含任何作 為購股權準承授人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批准並須合乎上市規則第17 章有關條文的規定。

在 GEM購回其股份, 股東週年大會 股東週年大會布告載於本通函第31至37頁,447,仍可依願親身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vi) 購股權接納及行使期限 授出購股權之要約可由合資格人士於本公司發出的要約函件所訂明的日 期前接納, 假設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至股東週年大會日期止期間本公司將不會發行或購回 其他股份。

概無向外部顧問及諮詢人士授出尚未行使購股權。

於開曼群島註冊创立之有限 公司。

委任股東週年大會主席作為彼等的受委代 表於股東週年大會就相關決議案投票,或被裁定觸犯任何波及其誠信或誠實的刑事罪行。

倘行使價低於未來股價, 新購股權計劃較現有購股權計劃而言。

從而實現採納新購股權計劃之擬定宗旨,並假設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與股東週年大會 日期期間內概無進一步發行或購回股份為基準計算,000股, (xii) 終止受聘的權利 倘擁有尚未行使購股權的承授人因任何理由(除因身故或 (xxi)(e)所指的一 項或多項理由外)終止受聘為本集團僱員, (xi) 新購股權計劃的期限 除本公司藉股東大會或由董事會提前終止外,致使本通函所載任何聲明或本通函產生誤導,根據 GEM上市規則第13.09(1)條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 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0%。

有须要確保新購股權計劃所涉參與者之範圍足夠廣泛,起因為產生的 專業費用將影響日常經營所用現金流量,猶如彼等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已授出,方為有效,本公司不得以現金以外之代價或聯交所不時訂定之交易規則所規定之付 款方式以外之其他方式, (viii) 股份認購價 就任何根據新購股權計劃所授出的購股權的股份認購價須為董事會釐定 並知會合資格人士的價格,考慮並酌情通過下列決議案(「決議案」)作為普通決議案(無 論有否修訂): A. 「動議: (I) 在下文(III)段規限下。

連同通知所述股份的應付行使價總 額之全數股款,有關安排將外部 顧問及諮詢人士與本集團之利益掛鈎,因而,惟獲得合共持有不少於根據新購 股權計劃授出的購股權當時所波及的所有股份面值四分之三 的承授人的書面同意或批准者則除外,尤其是採購過程,因為其薪酬將在很洪流平上取決於授出日期及購股權行使日期之股 價上漲,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各董事願就 本布告之資料独特及個別地承擔全副責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拒絕以下人士進入股東週年 大會會場,並盡快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聯合證券 登記有限公司之辦事處,並須根據章程細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 輪席退任及膺選連任,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採納日期」 「股東週年大會」 「章程細則」 「董事會」 「緊密聯繫人士」 「公司法」 「本公司」 「控股股東」 「核心關連人士」 「董事」 「現有購股權計劃」 指股東擬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採納新購股權計劃之 日期 指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 心12樓2室召開及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 續會 指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

本集團業務擴展不時依賴於本集團之許 多外部顧問及諮詢人士, 至業績公告日期止之期間內,為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 於會上投票,並在作出须要批改後延展至所有 承授人,向所有承授人發出有關 通知,大規模集會可能會帶來丙毒傳播的严峻 風險,沒有誤導或欺詐身分; 及本布告並無遺漏任何事項,根據 一般授權發行股份以獎勵外部顧問及諮詢人士, 購回授權 於股東週年大會上,以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719。

278份根據現有購股權計劃授出之尚未行 使購股權, 2. 可能購回之股份數目 購回授權將授權董事根據收購守則購回於聯交所或委員會及聯交所以此宗旨確 認之其他證券交易所之股份,說明函件載有 GEM上市規則規定 須向股東提供之所有必须資料,928 22/4/2020-21/4/2022 藺夙女士 22/4/2020 0.18 2。

為董 事會全權酌情認為對本集團作出貢獻之人士 指聯交所GEM 指 GEM證券上市規則 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權。

承授人不得根據其於終止日期享有的 權利行使全副或局部購股權(以可行使及尚未行使者為限),惟 董事會認為,倘本公司註銷任何已授出但尚未行使之購股權及向同一 承授人發行新購股權, 一名股東或一組一致行動之股東可能會獲得或鞏固其於本公司之控制權,導致其他項目可能並無成就,就彼等所知及所信。

本公司並無接獲本公司任何核心關連人士知會。

授予董事一般授權(即一般授權) 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未發行股份或本公司之相關股份(不包含透過供股或依照為本公 司僱員或董事及╱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而設立之購股權計劃或依照任何以股代息計劃 或根據章程細則配發及發行股份以取代股份之全副或局部股息之類似安排)或作出或 授出可能必要行使該項權力之建議、協議、購股權及認股權證。

並須根據章程細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 輪席退任及膺選連任。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 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之規定,填妥及交回 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後, 則該等顧問及諮詢人士可能並無提供服務之實際薪酬, 4. 作為特別事項,概無董事為新購股權計劃之受託人, 新購股權計劃之主要條款概要載於本通函附錄三, 及根據本公司之章程細則條文代其投票,以使該承授人盡可能享有與 有關妥協或安排所波及之股份的同等地位,」 C. 「動議待通過載於召開大會布告(本決議案為此中部份)第4A項及第 4B項決議案後,以及新購股權計劃中規 定之合格參與者之範圍,作出以下相應變動(如有): (1) 已授出而仍可行使的購股權所波及的股份數目及╱或面值;及╱或 (2) 認購價;及╱或 (3) 上文(iii)及(iv)段所述股份的最高數目,以及採取就落實新購股權計劃而言屬必须或權宜 之一切行動, 44歲,惟須合乎下列規定: (aa) 本公司在一項交易中發行股份或其他證券作為代價則不得作 出該等變動; (bb) 在該變動後須使承授人所享有本公司的股本權益比例與該變 動前雷同; (cc) 而有關變動不得使股份的認購價低於面值;及 (dd) 作出的任何該等變動(資本化發行除外),新購股權計劃的有效期為自 新購股權計劃獲採納之日起計十年,其將自採納日期 起計十年內有效。

每名董事(包 括有特定委任任期的董事)須最少每三年輪席告退一次,並須受新購股權計劃所載提早終 止的條文所規限,促進本集團 之長期增長, 8. 權益披露及董事承諾 董事或(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彼等之緊密聯繫人士目前無意在購回 授權於股東週年大會獲批准後,相當於 普通決議案獲通過時已發行股份數目之10%,直至根據上市規則之規 定公告有關音讯後之交易日(包含當日)為止;及 (b) 於緊接以下兩者之較早者前一(1)個月起: (i) 董事會為批准本公司任何年度、半年度、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 業績(不論能否上市規則所規定者)舉行會議當日(即根據上 市規則初度通知聯交所之日期);及 (ii) 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公佈其任何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或任何 其他中期業績(不論能否上市規則所規定者)之最後限期,董事會認為計劃之條款(包含範圍廣泛的外部顧問或諮詢人士)合乎本公 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其已發行股份於 GEM上市 指具有GEM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含義 指具有GEM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含義 指本公司之董事 指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採納之本公 司購股權計劃 「合資格參與者」 「GEM」 「GEM上市規則」 「一般授權」 「本集團」 「香港」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標準守則」 「新購股權計劃」 「購股權」 「購回授權」 指根據購股權計劃有權享有購股權之本集團任何 董事(不論能否執行或非執行董事。

倘行使價低於未來股價,除非有關變動已獲股東 在股東大會上以投票表決方式批准, 譚先生為利駿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8360)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及心心芭迪貝伊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8297)之執行董事(兩間公司的 股份均於聯交所GEM上市),901。

有關購回授權之說明函件載於本通函附錄一,為尋求股東的批准, 合資格參與者可獲授購股權之根本資格乃董事會不時根據彼等為本集團 之發展及增長所作出之貢獻或潛在貢獻而決定, 待通過批准購回授權之決議案後,以及因提供該等服務而導致或可能導致本集團收入或利潤之實際 或預期變動而言,彼等將获得股份之專有權益,足以令致本布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别的,且對本集團整體而言有利, 惟無論如何最遲須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股权分配方案, 倘該要約成為或被宣佈為無條件,而歸屬期一般 於授出日期後一年或數年, (xix) 新購股權計劃的終止 本公司可以股東大會普通決議案終止新購股權計劃的運作,向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发售任何本公司股份。

各承授人(或其法定遺產 代办代理人)於接獲有關通知後,就此而言,961, 所有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批准之決議案將以投票表決方式進行。

因此須根據 收購守則規則26及32提出強制性收購建議,其後將不會授出進一步購股權, 本公司謹請全體股東見諒及竞争,作為彼等對本集團所 作貢獻或潛在貢獻之獎勵或回報,不論 為溢利或儲備資本化、供股、本公司股本合併、拆細或削減(惟在一項交易中以 發行股份作為代價者則除外), GEM的較高風險及其他特色暗示GEM較適合專業 及其他資深投資者, 鑒於上文所述,屆時合資格人士 須接納要約,招聘金融、法律、資訊技術、保險及精算、投資或其他專業領域差异的外 部顧問及諮詢人士可能會產生大量現金。

拒絕以下人士進入股東週年大會會場。

則任何一名聯名持有人均可就有關股份投票(不論親身或委派代表),包含: (a) 強制體溫篩查; (b) 强迫安康申報; (c) 强迫佩戴外科口罩;及 (d) 不會提供茶點及飲食服務, 别的,亦不應視作影響新購股權計劃規則的詮釋: (i) 新購股權計劃的宗旨 新購股權計劃的宗旨為鼓勵或獎賞合資格參與者對本集團所作出的貢獻及╱ 或使得本集團能夠聘請及挽留優秀僱員及吸引對本集團具價值的人力資源,本布告亦將登載於本公司網站 。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註冊辦事處: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Cricket Square, 惟無論如何最遲須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之股東,019, 除已披露者外, (xv) 清盤的權利 倘本公司向其股東發出布告召開股東大會, 董事會函件 – 9 – 新購股權計劃可獎勵彼等對本集團之貢獻以及與本集團建设長期及可持續業務 關係之忠誠度。

彼╱彼等能否被視為本集團之寶貴業務聯繫,陳先生 持香港都会大學應用物理學士學位, 3. 購回股份之理由 董事相信,經綜合及修訂)(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 其他方式批改) 指富譽控股有限公司,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

其他聯名持有人的投票將不獲受理。

相反, (2) 根據新購股權計劃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可予授出的購股權 而可供發行的股份總數合共不得超過於新購股權計劃批准日期已發 行股份總數的 10%, 2. 隨附適用於股東週年大會的代表委任表格,董事會建議採納新購股權計劃,向閣下提供必须之資料,本集團亦將確認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開支, 5. 一般事項 與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報所載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 披露的狀況比較,董事會已考慮到其他上市公司支付非執行董事之薪酬 程度、彼參與本公司事務時所承諾及承擔之時間及責任以及薪酬委員會之 建議。

董事會已考慮到其他上市公司支付非執行董事之薪酬 程度、彼參與本公司事務時所承諾及承擔之時間及責任以及薪酬委員會之 建議,向外部顧問或諮詢人士授出購股權將 改善現金流量, 則該等顧問及諮詢人士可能並無提供服務之實際薪酬, WEALTH GLORY HOLDINGS LIMITED 富譽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创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8269) 股東週年大會預防门径 鑑於持續的新型冠狀丙毒 (COVID-19)众所周知事情,900股股份,000股已發行股份,待通過批准一 般授權之決議案後,惟該日期不得超過採納新購股權計劃之日 後十年,待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及董事會每年檢討後, 不得向於有關合資格參與者根據標準守則被避免買賣股份期間或時間內 受標準守則限制之合資格參與者授出購股權,以涵蓋 能夠為本集團作出貢獻但不屬於傳統勞資關係之個人及實體。

董事會認為以購股權模式認購股份之新購股權計劃將鼓勵更多人士為本集團作 出貢獻,譚先生並無 (i)擔任本集 團任何其他職位; (ii)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三年於香港或海外上市公眾 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董事; (iii)有其他严峻委任及專業資格; (iv)與本公司其 他董事、高級打点層或主要或控股股東有任何關係;或 (v)擁有及被視為擁 有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部)的任何股份、 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之任何其他權益或淡倉, 本布告將刊載於 GEM網站 之「最新公司公告」頁內, 新購股權計劃旨在讓本公司向合資格參與者授出購股權,倘新購股權計劃可根據上市 規則規定或由聯交所不時發出指引的範圍修訂或更改。

如於本公司任職獨立非執行董事之服務合約所述。

或可轉換為股份之任何證券,並授權董事作出令新購股權計劃片面生效而可 能屬须要或權宜之一切有關行動及訂立一切有關交易、安排及協議,無論閣下是否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只有有關規則及法例適用,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股权激励课程,而該等外部顧問及諮詢人士將渴望通過向本集 團提供最佳服務而看到股價上漲。

股東週年大會會場 內避免飲食,在印發本通函前之最後 實際可行日期 指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 交易的標準守則 指建議本公司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採納之新購股權 計劃 指根據購股權計劃條款授出可依據購股權計劃條 款認購股份之購股權 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授予董事之購回授權,假設自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至採納日期期間, 一般授權 於股東週年大會上。

然而,因而本集團可生存足夠緩衝現金以備日後或 忽然使用,允許董事會靈活地在該等個人或實體為本集團整體發展作出 或將作出严峻貢獻或在此中發揮重要作用之情況下行使其酌情權,本公司須盡快惟無論如何不遲於緊接上述建議舉行股東大會日期前一個 營業日,另一項普通決議案將進一步提呈以擴大一般授權,猶如彼等於最後 實際可行日期已授出乃屬不適當。

(iv) 各合資格人士可獲授購股權數目上限 倘於十二個月期間至授出日期向任何一名合資格人士進一步授出購股權 將引致於該期間所有已授予及將授予該合資格人士的購股權(包含已行使、註 銷及尚未行使的購股權)總數超逾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然而: (aa) 經修訂的新購股權計劃或購股權條款須合乎上市規則第17章; 及(bb)所作的更改不得對更改前已授出或同意授出的任何購股 權的發行條款构成倒霉影響,新購股權計劃可通過讓該等外部人士於本公司擁有個人權益,直至 (i)本公司下屆股東 週年大會結束; (ii)章程細則、公司法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 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或 (iii)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透過普通決議案撤銷、修訂或續新一般 授權(包含經擴大一般授權)或購回授權(視情況而定)為止(以最早發生者為準)(「有 關期間」),803,每年退任的董事乃自上次連 任或委任起計任期最長而須輪席退任的董事,新購股權計劃將代替現有購股權計劃,本公司開始清盤之日; (g) 承授人就任何購股權以任何第三方為受益人发售、轉讓、抵押、按揭、 設置產權負擔或設立權益(不論是法定或實益權益)或意圖進行上述 任何事宜而違反新購股權計劃;及 (h) 董事全權酌情認為承授人(合資格僱員除外)或其聯繫人已違反任何 由承授人或其聯繫人(作為一方)與本集團(作為另一方)訂立的任 何合約或承授人已破產或已無力償還債務或受任何清盤、破產或類 似步伐制約或與其債權人片面作出任何債務安排或債務和解協議之 日。

一份載有上市規則規定資料 的通函須寄發予股東,而不再為 合資格人士當日; (f) 在上文(xv)小段的規限下, 根據章程細則第84(1)條及第84(2)條,為本集團之僱員、執行人員或 高級職員、任何董事(包含執行、非執行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提供工作獎勵,終止日期必須為其 於本公司或任何附屬公司的最後實際工作日,不會派發公司禮物或禮品券,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並合乎資格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之董 事詳情載列如下: (1) 譚澤之先生(「譚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譚先生, 由於GEM上市公司新興的性質使然。

10. 本公司購回股份 本公司於緊接本通函日期前六個月期間內概無購回任何股份(不論透過聯交所 或其他途徑),其購股權將自動失效,且會對投資者构成誤導,包含: (a) 強制體溫篩查; (b) 強制安康申報; (c) 強制佩戴外科口罩;及 (d) 不會提供茶點及飲食服務, 責任聲明 董事對本通函独特及個別承擔全副責任。

應諮詢持牌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 專業顧問,有權在不遲於本公司建議舉行股東大會日期前兩個 營業日內任何時間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於該情況下,地址為香港北角英皇道 338號華懋交易廣場2期33樓 3301-04室。

而非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則根據新購股權計劃可予發行的最高股 份數目將為71。

彼將收取董事酬谢,以促使該項要約按雷同條款,謹此批准及於本決議案獲通 過當日採納新購股權計劃,董事會之決定將為最終決定,股東週年大會將會延期,由於營商環境惡劣,現有購股權計劃之條款在所有其他方面仍 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猶如 彼為惟一有權投票者;惟倘超過一名聯名持有人出席大會。

對其準確性或完好性亦不發表任 何聲明。

惟以下情況除外: 合資格人士包含任何投資實體(不論是以聘用或合約或榮譽或其他模式擔 任,亦無任何核心關連人士承諾於購回授權獲股東批准後,董事會認為。

本公司將(倘適用)恪守上市規則第23章之 有關規定。

000股已發行股份。

422 22/4/2020-21/4/2022 現有購股權計劃項下之尚未行使購股權於現有購股權計劃終止後仍將有效且可 予行使,以 行使本公司權力購回於授出該授權之相關決議 案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數目最多10%之股份 「計劃授權限額」 「證券及期貨條例」 「股份」 「股東」 「聯交所」 「收購守則」 「港元」 「%」 指本公司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最大數目購 股權 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 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24港元之普通股 指股份持有人 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指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 指香港法定貨幣港元 指百分比 WEALTH GLORY HOLDINGS LIMITED 富譽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创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8269) 執行董事:註冊辦事處: 謝聲宇先生Cricket Square 藺夙女士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獨立非執行董事:Grand Cayman 譚澤之先生KY1-1111 陳嘉洪先生Cayman Islands 劉永勝先生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 文咸東街22-26號 柏庭坊12樓 敬啟者: (1)建議授出發行及購回股份的一般授權; (2)建議重選董事; (3)建議採納新購股權計劃; 及 (4)股東週年大會布告 緒言 本通函旨在向閣下提供有關將於股東週年大會提呈之決議案之資料,以盡量降低 COVID-19之擴散風險,則就收購守則規則 32而言。

委任股 東週年大會主席作為彼等的受委代表於股東週年大會就相關決議案投票, 隨函附奉股東週年大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譚先生已續新委任函為期3年。

董事會可通 過決議案作出修訂或更改而毋須獲得股東或承授人的批准,以處理以下 事項: 1. 省覽、考慮及採納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 報表、本公司董事(「董事」)會報告及外聘核數師(「核數師」)報告。

[HK]富誉控股:(1) 建议授出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2) 建议重选董事; (3) 建议采用新购股权方案; 及 (4) 股东周年大会布告 工夫:2021年08月30日 17:15:45nbsp; 原标题:富誉控股:(1) 建议授出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2) 建议重选董事; (3) 建议采用新购股权方案; 及 (4) 股东周年大会布告 閣下如對本通函之任何內容或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亦不論有否受薪)。

惟該等根 據新購股權計劃現有條款自動生效的更改則除外,本公司根據購回授權將獲准於期內購回最多 71。

藉以分享本公司於清盤時可供分派的資產,而根據新購股權計劃可予授出的購股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此代表委任表格亦刊載於聯交所 網站,行使本公司權力進行購回活動,彼現時為香港金融投資控股集團 有限公司(股份代號: 0007,亦預期該等外部人士可能會通過向本集團引入潛在商機或投資者或其 他業務夥伴為本集團作出貢獻。

並激勵該等外部人士參與及投入本集團業務,而該合資格人士及其緊密聯繫人須 放棄投票; (2) 本公司須向股東寄發一份有關進一步授出且合乎上市規則第17章有 關條文規定模式並載有當中規定資料(包含合資格人士的身份、即將 授予該合資格人士的購股權及先前授予該人士的購股權數目及條款) 的通函;及 (3) 該等購股權的數目及條款(包含認購價)應於有關尋求批准該項授出 而舉行的股東大會前釐定,概無有關陳先生之任何其他事項須敦請股東垂注, 推薦意見 董事認為。

該等購回(視乎當時市況及資金安排而定)或會进步本公司資產淨 值及╱或其每股盈利,以配發及發行股份取代股份之全副或局部股息除外; 或 (iv) 根據本公司任何認股權證條款於行使認購權或換股權時 發行之任何股份。

任何該等估值須按若干定價模型或依據包含行使價、 行使期、息率、預期波幅及其他變量等眾多假設的其他方法進行,不得超過下列各項的總數: (a) 於本決議案通過日期的已發行股份數目之20%;及 (b) (如董事獲本公司股東以另一項普通決議案授權) 本公司在本決議案獲通過之後購回之任何股份數目 (最多相等於該決議案獲通過之日期已發行股份數 目之10%),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富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股份。

就此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在有 關期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之一切權力, 待通過載於股東週年大會布告之提呈決議案後, 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除提供最低限度之 現金或基本不提供任何現金外,股東週年大會會場內避免飲食。

以認購或轉換為股 份; (II) 上文(I)段之批准將授權董事於有關期間內訂立或授出可能須 於有關期間結束後行使上述權力的建議、協議、購股權、認股 權證及其他證券,並假設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與股東週年大會日期之期間內概無進 一步發行或購回股份為基準計算,並無严峻變化。

考慮到本公司當前 業務擴展計劃, 新購股權計劃之規則文本可 (i)由本通函刊發之日起至股東週年大會日期(包含 該日)止期間之正常營業時間內於本公司之香港主要營業地點;及 (ii)於股東週年大會 日期於股東週年大會會場查閱,於新購股權計劃終止前已授出的購股權仍為有效及可根據新 購股權計劃繼續行使。

本公司須於向其股東 或債權人發出大會布告以考慮有關計劃或安排的同日。

為股東、員工及利益相關者安详起見,陳嘉洪先生及譚澤之先生合乎資格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執行董 事(視情況而定),」 B. 「動議: (I) 在本決議案(II)段之規限下, 董事會將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各項授出之優缺點及條件。

於接納授出購股權要約時,董事會認為, 本公司將向聯交所申請批准因根據新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之購股權獲行使而將 予配發及發行之股份上市及買賣,並因根據新購股權計劃授出之 購股權獲行使而配發及發行股份;及 (b) 聯交所批准因任何購股權獲行使而將予配發及發行之股份上市及買賣(初 步限額相當於股東於股東大會批准新購股權計劃之日已發行股份總數的 10%), 本公司可尋求其股東批准更新10%上限,該等股份在各方面 將與有關本公司清盤的決議案通過當日前已發行的所有其他股份享有同等權益,董事會相信, 內容載有該等購股權的指定建議承授人的一般形容、將予授出購股 權的數目及條款、向建議承授人授予購股權的宗旨,根據譚先生之服務協議, 根據現有購股權計劃之條款。

同時。

股東可就批准購回授權之決議案投贊成票或反對票作 出知情決定,在該情況下,包含 根據新購股權計劃授出購股權及根據新購股權計劃配發及發行股份,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900股,該 日須為交易日)於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報的收市價; (2)股份於緊接要約函件日 期前五個交易日於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報的股份均匀收市價;及 (3)一股股份於 要約日期的面值, (3) 本公司可於股東大會上尋求股東批准更新計劃授權限額。

178股股份,本公司鼓勵股東通過根據代表委任表 格所列印指示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除非本公司已根據新購股權計劃於股東大會獲 股東批准更新該10%限額(「計劃授權限額」),對本集團 之長遠發展有利, 為股東週年大會與會者的安详起見,且假設向顧問及諮詢人士提供之惟一薪酬為購股權, 如於本公司任職獨立非執行董事之服務合約所述,披露根據新購股權計劃可予授出之購股權的價值, (ii) 可參與的人士 根據新購股權計劃之條文,019, 4. 有關上文提呈之第4A及4C項決議案,而「細則」指章程細則 內的細則(經不時修訂) 指董事會 指具有GEM上市規則賦予該詞之含義 指開曼群島法例第22章公司法(一九六一年第 3項 法例,本集團旨在獎勵或回 報對本集團作出貢獻或潛在貢獻的合資格人士。

以提升本 公司之價值及達致其長遠目標, (xx) 權利屬承授人個人所有 購股權屬承授人個人所有,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並無因根據購回授權作出任何購回而可能產生收 購守則所指之任何後果,或違反確立其合資格人士地位的僱 傭或其他合約的條款。

並允許本公司在其認為 商業合適的情況下靈活激勵及獎勵該等人士,本公司將提呈決議案以尋求股東批准(此中包含) (i)向董事 授出一般授權及購回授權; (ii)重選董事; (iii)建議採納新購股權計劃的詳情;及 (iv)股 東週年大會布告。

直至該日起至該日後滿兩個曆月當日或有關妥協或安排 獲法院批准之日(以較早者為準)的期間屆滿為止,本公司將於本公司網站 及GEM網站 刊發公佈,於每屆股東週年大會上, 亦無有關陳先生之任何資料須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50(2)(h)至17.50(2)(v) 條予以披露, 無論閣下是否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彼於提供會計、審計及財務服務方面擁有逾十五年 經驗,根據 GEM 上市規則第17.41(2)條,彼等將根據 GEM上市規則及 開曼群島之適用法例依照購回授權, 儘管本公司亦可能根據一般授權向該等外部顧問及諮詢人士發行股份以獎勵彼 等之服務, 重選董事 根據章程細則第83(3)條。

則於建議採納新購股權計劃的普通決議案獲通過日期之已發行股份數目將 為719,大規模集會可能會帶來丙毒傳播的严峻風險。

釐 定彼之董事酬谢時, 或公眾持股數目低於規定之最低百分比25%之情況下行使購回授權, – 9 – 新購股權計劃可獎勵彼等對本集團之貢獻以及與本集團建设長期及可持續業務 關係之忠誠度。

000港元之酬谢,總額最多為授出購回授權日期之已發行股份數目之 10%。

惟須獲得相關承授人之書面同 意及董事之事先批准,包含 但不限於減少本集團人力,董事會相信,因而本集團可生存足夠緩衝現金以備日後或 忽然使用。

本 公司將實行預防门径以減低於股東週年大會上的接觸及 COVID-19傳播風險,購回授權詳情於下文進一步詳述,。

包含但不限於在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之 (i)授出一般授權及購回 授權; (ii)重選董事;及 (iii)建議採納新購股權計劃的詳情,而 不論本集團未來財務表現如何,概不對因本通函全副或任何局部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並激勵該等外部人士參與及投入本集團業務,該項增多將被視為一項收購行動,本公司擬向該等外部顧問或諮詢人士授出購股權。

不會派發公司禮物或禮品券,尤其是採購過程,向於指定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股 東名冊內之本公司股東或任何類別股東按彼等當時持有該等 股份或任何其他類別股份之比例提呈發售股份,以及為本集團帶來 創新、新人才及專業知識); (b) 就項目數目、規模及性質而言, 5. 有關上文提呈之第4B項決議案,本公司其後可要求該承授人轉讓 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因行使其購股權而發行的股份,採納計劃乃合乎現今商業慣例, 股東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的其别人士應注重。

8. 倘股東週年大會當日中午十二時正後任何時間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 警告信號生效。

並明確暗示,然而,以考慮及酌情批准有關本公司 自動清盤的決議案,隨本通函附奉適用於股東週年大會之代表委任表格,必須由一名獨立財 務顧問或核數師向董事書面確認有關變動合乎上文(bb)及(cc) 段的規定,本公司將提呈普通決議案,概無股東持有當時已發行股份 10%以上之權益,對於本集團整體而言有利,惟並不構成或擬作為新購股權計劃此中 局部, (xxii) 新購股權計劃的更改 (1) 新購股權計劃可由董事會通過決議案在上市規則容許的範圍內作出 任何方面的修訂或更改,則該等購股權的授出將為無效,本公司將於 股東週年大會後發出公告宣佈股東週年大會結果。

不成進一步提呈任何購股權, 董事會將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各項授出之優缺點及條件,928 22/4/2020-21/4/2022 僱員 22/4/2020 0.18 22,不得出讓或轉讓。

别的,惟有關價格最低為下列三者中的最高者: (1)股份於 董事會通過決議案批准向一名合資格僱員授予購股權的日期(「要約日期」,使根據新 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購股權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獲「更新」 後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於股東批准更新計劃授權限額日期已發行股 份總數的 10%。

(ix) 股份的地位 因行使購股權而獲發行及配發的股份須合乎本公司當時有效的章程文件 規定,本公司採納現有購股權計劃,根據現有購股權計 劃之條款,019。

或要求彼等離開股東週年大會會場: (i) 拒絕恪守上述任何預防门径; (ii) 體溫超過攝氏37.4度; (iii) 正蒙受香港政府強制隔離或與隔離中的任何人士有亲密接觸;或 (iv) 出現類似流感癥狀, 因而,概無有關譚先生之任何其他事項須敦請股東垂注。

現時 已提交大會並由大會主席簽署以資識別)後,彼可每年收取 120。

儘管本公司不排除根據一般授權發行股份以獎勵該等外部顧問及諮詢人士,而本決議案 (I)段的批准應受此限制;及 (IV)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乃指本決議案通過當日至下列任何一項較早之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 (ii) 本公司章程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下屆股東週 年大會須予舉行期限屆滿之日;及 (iii) 本決議案授予董事之授權被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 過普通決議案撤銷、修訂或續新; 「供股」指董事於指按期間內,以達至下列目標: (i) 激勵合資格參與者為本集團利益而进步工作效率;及 (ii) 吸引及挽留其貢獻有利於或將有利於本集團長期發展之合資格參與者, 2. (a) 重選陳嘉洪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b) 重選譚澤之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 (c) 授權董事會(「董事會」)釐定董事薪酬,則承授人有權於該要約成為或被宣佈為無條 件後14日內期間,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本公司謹請全體股東見諒及竞争,隨時行使全副或在該承授人向本公司發出有關行使購股權的 通知中指定數量的購股權(以尚未行使者為限),基準為因根據新購股權計劃及本公司 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授出但尚未行使之全副在外畅通購股權獲行使而可予發行之股 份最高數目,本公司亦將提呈普通決議案,亦預期該等外部人士可能會通過向本集團引入潛在商機或投資者或其 他業務夥伴為本集團作出貢獻,屆時將合乎資格膺選連任,起因為產生的 專業費用將影響日常經營所用現金流量,並授權董事會據此授出購股權。

」 代表董事會 富譽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謝聲宇 香港,承授人須支付 1.00港元作為代價,將不會據此進一步授 出購股權,釐 定彼之董事酬谢時,將引致因行使直至及包含授出日期當日十二個月期間 全副已授予及將授予該等人士的購股權(包含已行使、註銷及尚未行 使的購股權)而使已發行及將予發行的股份: (1)佔授出當時已發行 股份總數 0.1%以上; (2)總值(按授出日期股份於聯交所的收市價計 算)超過 5,作 為彼等為本集團提供服務之薪酬,參與及╱或與本集團竞争之潛在╱實際程 度,否則將視為拒絕接納,本公司只可根據其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GEM上市規則及 開曼群島之適用法例自本公司之可分派溢利或為發行新股所得款項動用可合法作此 用途之資金,000港元之酬谢, (iii) 最高股份數目 (1) 不論有否與本文所述相反內容。

並無誤導或欺騙, 建議採納新購股權計劃 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

根據購回授權回購股份將根據 GEM上市規則第13.14條自動打消,以盡量降低 COVID-19之擴散風險, 所謂「核心關連人士」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 或彼等各自之緊密聯繫人士(定義見 GEM上市規則)。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xvii) 重組股本結構 倘於任何已授出購股權仍可予行使時本公司股本結構發生任何變動,以 配發、發行及處理不超過於通過授出該授權之相 關決議案當日已發行股份數目20%之股份 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指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方可作實,因而。

根據上市規則第23.02(3)條, (x) 授出購股權時間的限制 不得於下列期間授出購股權: (a) 本公司获悉內幕音讯(定義見上市規則)後,最多為於購回授權決議案獲批准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數 目之10%,本公司生存權利。

地址為香港北角英皇道 338號華懋交易廣場2期33樓3301-04室,本公司必須隨即向所有承授人提供有關於新購 股權計劃有效期內新購股權計劃條款變動的詳情,以在彼等認為對本公司股 東有利之適當情況下購回股份。

(xiii) 身故後的權利 倘未行使購股權的承授人在尚未悉數行使或完全未行使其購股權前身故,本公司擬向該等外部顧問或諮詢人士授出購股權, 39歲,以通知股東有關从头安排的會議日期、時間及地點,805, (xiv) 片面要約的權利 倘全體股東(或除要約人及╱或由要約人控制的任何人士及╱或與要約人 聯合或一致行動的任何人士以外的所有股東)獲提呈片面或局部要約(不論以 收購要約、股份購回建議、或債務償還安排計劃或其他類似方式), 根據章程細則第84(1)條及第84(2)條,以促進本集團获得胜利。

805, 股東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的其别人士應注重, 3. 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星期二)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星期一)(包含首尾 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暗示目前有意向本公司发售任 何股份,除非 (3)本公 司已向股東寄發一份載有授出詳情及合乎上市規則第17章有關條文 規定模式並載有當中規定資料(特別是包含獨立非執行董事(不包 括作為購股權準承授人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向獨立股東作出有關投 票的推薦意見)的通函;及 (4)授失事項已獲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於 股東大會上批准, 9. 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 倘本公司依照購回授權行使其權力購回股份時。

為尋求股東的批准, 董事無意於任何上述股東或任何其别人士須根據收購守則提出片面收購建議。

股東週年大會預防门径 鑑於持續的新型冠狀丙毒 (COVID-19)众所周知事情,或提呈或發行 認股權證、股份期權或其他附帶權利可認購股份之證券(惟董 事可就零碎股權或經考慮香港以外任何司法權區或香港以外 任何認可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之法例或規定所引致之 任何限制或責任或就釐定根據上述法律或法規而存在之有關 限制或責任或範圍可能波及之開支或遞延後。

並盡快交回本公司之香 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之辦事處,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於聯交 所購回股份(即購回授權),該計劃將為合資格參與者 提供於本公司擁有個人股權之機會,董事會將考慮以下因素(倘適用)以考慮 彼等能否將為本集團整體增長作出严峻貢獻或發揮重要作用: (a) 就該等合資格參與者向本集團提供或預期將向本集團提供服務之質素或 重要性,並曾於多家私人及上市公司擔任差异高級職位, 於股東週年大會上, 董事會認為合資格參與者在行使購股權後會與本集團分享独特利益及目標,作出彼等認為必 需或適當之豁免或另作安排)。

本公司有 28。

則僅排名較先有關持有人的投票(不 論親身或委派代表)方獲接納,藉加上本公司根據所述第 4B項決議案獲授之權力所 購回股份數目,已發行股份總數並無變動, (3) 於有關更改生效後。

彼╱彼等對本集團業務及利益之潛在及╱或實際貢獻(包 括但不限於積極推動╱促進本集團之持續發展及增長,共有 719, 董事會相信,且無論如何於董事作出有關 釐定當日或於其後日期將不成行使。

惟行使購股權須待有關妥協 或安排獲法院批准並正式生效後。

董事會有權於採納新購股權計劃日期起 10年期 間內任何時間及不時向以下任何類別人士作出要約: (1) 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任何僱員(包含全職及兼職僱員); (2)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董事(包含括執行、非執行及獨立非 執行董事); (3) 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任何行政人員或高級職員; (4) 提供的建議或其他技術声援將會或已經對本集團作出貢獻的任何顧 問或諮詢人士,將 本集團與彼等之利益掛鈎,概以英文本為準, 除追求現有業務外。

會上承授人、其聯繫人及本公司所有核心關連人士 須放棄投票贊成有關授出,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GEM的定位。

導致其他項目可能並無成就。

有關安排將外部 顧問及諮詢人士與本集團之利益掛鈎。

本集團亦開始實施有效老本控制。

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或已與其債權人達成片面償債安排或債務重 整協議。

其他資料 本通函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000, 膺選連任董事的詳情, 1. 向核心關連人士購回證券 GEM上市規則避免本公司在聯交所知情地向「核心關連人士」購入自身之證券,不會將其持有之任何 股份发售予本公司, WEALTH GLORY HOLDINGS LIMITED 富譽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创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8269) (1)建議授出發行及購回股份的一般授權; (2)建議重選董事; (3)建議採納新購股權計劃; 及 (4)股東週年大會布告 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 99號中環中心 12樓2室舉行股東 週年大會,因為其薪酬將在很洪流平上取決於授出日期及購股權行使日期之股 價上漲。

而承授人(或其法定遺產代办代理人)屆時可即時行使其購股權(以可予行使 但尚未行使者為限), (xvi)小段所述的期限屆滿時; (e) 承授人因不當行為被即時解僱,購回股份將僅在董事認為購回股份將對本公司及股東有利之 情況下方會進行, 6. 股價 股份於緊接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十二個曆月每月在聯交所之最高及最低成交價 如下: 最高最低 港元港元 二零二零年 六月 0.079 0.067 七月 0.101 0.062 八月 0.081 0.059 九月 0.094 0.055 十月 0.117 0.060 十一月 0.099 0.071 十二月 0.260 0.085 二零二一年 一月 0.196 0.101 二月 0.160 0.091 三月 0.172 0.124 四月 0.216 0.127 五月 0.210 0.162 六月 0.186 0.150 七月 0.194 0.129 八月(直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0.158 0.121 7. 董事承諾 董事已向聯交所作出承諾,其自採納日期起十年內有效,而在該等情況 下,在 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 板買賣的證券接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陳先生並無 (i)擔任本集 團任何其他職位; (ii)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三年於香港或海外上市公眾 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董事; (iii)有其他严峻委任及專業資格; (iv)與本公司其 他董事、高級打点層或主要或控股股東有任何關係;或 (v)擁有及被視為擁 有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部)的任何股份、 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之任何其他權益或淡倉, 陳先生已續新委任函為期3年。

根據新購股權計劃及本公司任何其 他購股權計劃所授出而尚未行使的全副購股權獲行使而可能發行的 股份最高數目合共不得超過不時已發行股份總數的30%。

以及訂立或授出或須行使上述權力的 建議、協議、購股權、認股權證及其他證券。

惟購股權的建議承授人於获得有關批准前須為本公司特別 指定的參與者。

彼可每年收取 300, 姓名授出日期行使價概無購股權有效期 董事: 謝聲宇先生 22/4/2020 0.18 2。

促進本集團 之長期增長,以促進本集團获得胜利,彼持有多倫多大學 (University of Toronto)商學學士學位, 本公司於採納新購股權計劃後並無即時計劃向任何合資格參與者授出購股權,惟先前根據新購股權計劃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購股權 計劃授出的購股權(包含根據新購股權計劃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購股 權計劃的條款尚未行使、已註銷、失效或已行使的購股權)將不會計 入「更新」的限額,相當於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 13.9%,乃尋求股東批准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獲准根據 GEM上市規 則配發及發行股份,確認就其 所深知及所坚信,向外部顧問或諮詢人士授出購股權將 改善現金流量,就新購股權計劃之運作而言, 新購股權計劃之先決條件 新購股權計劃須待下列條件獲達成後方可採納: (a) 股東於股東大會或以書面決議案方式通過所需決議案以批准及採納新購 股權計劃,載於本通函附錄二。

本公司生存權利,且彼等應極有動力向 本集團提供服務。

務請盡快將隨附之代表委 任表格按其上印備之指示填妥,董事會所委任参与現有董事會的任何董事將只任職至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

惟新購股權計劃的條文在所有其他方面仍具 十足效力及作用,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 會上投票,亦可使董事會擁有须要的靈活性以 最低現金老本獎勵該等顧問及諮詢人士。

並 連同據以正式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該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經公證人簽署證 明之核證副本,從而實現採納新購股權計劃之擬定宗旨,或於根據現有 購股權計劃之條款可能規定之其他情況下,此外,以行使其全副或任何購股權(以可予行使及尚未行使者為限),地址為香港北角英皇 道338號華懋交易廣場2期33樓3301-04室,直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五日止,本公司將盡 一切合理努力,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本公司將發掘商機以提升本公司價值,陳嘉洪先生及譚澤之先生須於股東週年大 會上輪席告退, 本布告之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

及多間私人公司的財務顧問,閣下 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則取最濒临三分之一的人數)將輪席告退,彼將收取董事酬谢,作 為彼等為本集團提供服務之薪酬,倘向 外部顧問及諮詢人士授出購股權,以便 閣下就投票贊成或反對該等決議案作出知情決定,均有權委任一名或以上受委代表代其出席。

(2) 陳嘉洪先生(「陳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先生, 新購股權計劃將由董事會打点,且不超 過30%限額,概無向外部顧問及諮詢人士授出尚未行使購股權,惟就計算計劃授權限 額有否被超逾而言。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彼等將获得股份之專有權益,彼為香港會計師公 會資深會員、美國執業會計師公會會員,並假設彼等將透過悉數行使彼等獲授予的購股權而成為本公司股東,董事現時並無即時計劃發行任何新股份, 其遺產代办代理人可由其身故日期起計12個月內悉數或局部行使購股權(以尚未行 使者為限),讓更多類別的合資格參與者參與新購 股權計劃。

[HK]富誉控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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