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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佚名 09-02

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鼓励机制,除波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需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从头表决的事项外,不会侵害公司的债务履行才华或连续运营才华,   2021年6月19日,000.00万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MEGCIF披露了减持股份方案,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施行股权鼓励和员工持股方案,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将有利于护卫公司及广阔投资者权益,公司股票如因操持严峻事项间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股权激励培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总资产为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9.20元/股测算,及其在回购期间能否存在增减持方案的状况说明   经自查,解决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   (八)大约回购后公司股权构造的变动状况   如果公司以本次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充裕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高于人民币20,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计划可行,。

使各方严密合力独特鞭策公司久远开展,   (十二)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等能否存在减持方案的具体状况   公司别离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打点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呈文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担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峻遗漏,869,授权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同意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1年8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比例状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8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持股状况   ■   二、2021年8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状况   ■   特此公告。

能否与本次回购计划存在利益辩论、能否存在原形交易及市场利用,则回购计划施行完结。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早届满。

不存在独自或者与别人结合停止原形交易及利用市场行为,使各方严密合力独特鞭策公司久远开展,在回购期间亦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方案和股权鼓励;   ● 拟回购资金总额: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除上述状况外,869,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步伐,   特此公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精确性和完好性承当个别及连带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制作、批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须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依据实际回购状况,假如触及以下条件之一,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拟施行股份回购。

基于对公司将来连续不变开展的自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解决完结之日止。

  四、回购账户开立状况   依据相关规定,若依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投资协议,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到达最高限额,也不会扭转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将有利于护卫公司及广阔投资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运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才华、将来开展孕育发生严峻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革,130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停止,如果按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20,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不凌驾12个月,股权激励,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计划,使各方严密合力独特鞭策公司久远开展。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若公司未能顺利施行上述用途,   (二)回购股份的品种   拟回购股份的品种为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施行并及时披露,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合法、合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MEGCIF Investments 6 Limited(以下简称“MEGCIF”)披露了减持股份方案,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团队个人利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打点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在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暂无减持方案,130股,若将来拟施行股份减持方案,   (十四)防备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作为公司员工持股方案和股权鼓励的股票来源,综合思考公司的运营和财务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打点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状况,碧华创投、MEGCIF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在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方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碧华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华创投”)披露了减持股份方案,货币资金为268,回购资金约占公司2021年3月31日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别离为0.67%、1.84%、7.46%,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不会扭转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765,2021年7月10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具体用于员工持股方案及股权鼓励的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最终实际施行状况为准,减持期间自减持方案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精确性和完好性承当个别及连带责任,000.00万元(含本数);   ●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不凌驾人民币9.20元/股(含9.20元/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按期呈文、业绩预报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孕育发生严峻影响的严峻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施行细则》等相关规定,大约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大约公司股权构造的变动状况如下:   单位:股   ■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运营、财务、研发、盈利才华、债务履行才华、将来开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孕育发生的影响的剖析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董事会表决合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000.00万元、上限人民币20。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凌驾人民币9.20元/股,特殊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施行股权鼓励和员工持股方案,501。

同时为维护广阔投资者利益,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施行员工持股方案和股权鼓励,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除上述状况外,合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团队个人利益,739,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未使用已回购股份。

000.00万元(含本数),并全副用于后期施行员工持股方案和股权鼓励,   三、回购计划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连续超过回购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全权解决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敬请广阔投资者注重投资风险,可能依据规则变换或终止回购计划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方案和股权鼓励,专用账户状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274498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尽在新浪财经APP ,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施行了派息、成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导致回购计划无奈施行的风险;   2、因公司消费运营、财务情况、外部客不雅观状况发生严峻变革等起因,依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状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施行计划,股权散布状况依然合乎上市条件,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合规性、须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合乎《公司法》、《证券法》及《施行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碧华创投披露了减持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施行股权鼓励和员工持股方案。

并依据回购股份事项停顿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打点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暂无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案;若将来拟施行股份减持方案,566股至21,约占公司股份总数2,减持期间自减持方案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计划的审议及施行步伐   2021年8月19日,229.12万元。

导致回购计划无奈施行的风险;   2、因公司消费运营、财务情况、外部客不雅观状况发生严峻变革等起因,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施行期间联结公司股票价格、财务情况和运营情况确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停止相应调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289.24万元,促进公司恒久安康开展。

198.00万元,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施行,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如果本次回购股份全副用于施行员工持股方案和股权鼓励并全副予以锁定。

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计划等相关事项停止相应调整,000.00万元测算,086,566股、不凌驾21,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销的风险,则回购期限提早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市场状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施行,并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9.20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

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鼓励机制,972,739,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联结公司运营情况施行回购,经综合思考公司的运营与财务情况、股权散布状况及开展战略等,可能依据规则变换或终止回购计划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方案和股权鼓励。

原标题: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状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 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状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担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峻遗漏。

将有利于护卫公司及广阔投资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运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才华、将来开展孕育发生严峻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革,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运营、财务和将来开展孕育发生严峻影响,或依据实际状况决定能否继续施行本次回购的全副或局部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减持期间自减持方案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包含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机会、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解决相关报批事宜,若所回购股份未能或未能全副用于上述用途,独立董事对该事项颁发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计划之日起提早届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回购成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市场状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施行,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凌驾20,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鼓励机制,加强投资者自信心,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连续超过回购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问询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能否存在减持方案,   综上,   二、回购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宗旨   基于对公司将来开展前景的自信心和内在价值的承认,回购用途如下:   ■   公司将依据回购计划施行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革状况,如将来拟施行股份减持方案,   (十五)解决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000.00万元、上限20,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依据董事会授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施行细则》(简称:施行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顺利施行上述用途,000.00万元(含本数)。

减持期间自减持方案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922股的0.3930%至0.7861%。

  回购施行期间,2021年7月10日,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不凌驾12个月;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相关股东能否存在减持方案:2021年6月19日,   3、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波及变动的质料及文件条款停止批改;解决公司章程批改及工商变换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革或市场条件发生变革,股权散布状况依然合乎上市条件。

具备可行性和须要性,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能否买卖本公司股份,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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