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宝盆 > 行业新闻 > 正文
【报告】2019年科创板IPO审核股权激励分析报告
小金 08-222019年,股权分配,科创板上市委员会会议共审核企业114家。截至2020年7月10日,103家企业已上市发行,2家提交证监会注册,7家终止审查、终止注册或不予注册,2家暂缓表决(2020年已审议通过)。以下基于114家审核企业为样本,对科创板2019年股权激励及股份支付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科创板因允许存在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允许资产管理计划形式的员工持股平台作为载体,在股权激励上相较于其他板块更具有灵活性和创新性。在激励工具选择、激励对象的设置、授予定价、考核指标设置等方面,2019年的审核企业中不乏创新案例。
2020年6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发行审核业务问答部分条款调整事项的通知》;2020年6月12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在科创板的基础上对首发企业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进行了补充、完善,科创板的经验推广至各板块,关于股权激励的监管措施相对更为宽松、灵活。
(一)股权激励概况
科创类企业因高度依赖核心技术和研发创新,利用适当的股权激励措施来有效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已成为申报企业的普遍选择。
114家审核企业中,97%的企业存在员工持股。3家无员工持股的企业中,2家为国有控股企业,1家为自然人100%控股。此外,相对于2018年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审核企业43%的股份支付确认比例,科创板审核企业中涉及股份支付处理的占比达71%。
(二)股权激励载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一》(以下 “审核问答一”)的规定,科创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公司、合伙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111家员工持股的样本企业中,除15家(占比14%)采用直接持股方式外,96家企业(占比86%)搭建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载体。为保持发行人层面股权结构的稳定,方便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大部分审核企业仍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 有限合伙企业:多数企业基于激励批次、激励对象人数及级次的不同,设置多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部分企业采用多层嵌套式的合伙企业持股架构。
典型案例:博众精工,公司股东层面设立5个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发行前股份总数的12%;子公司层面设立4个员工持股平台,分别持有四家子公司部分股权。
◆ 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此种方式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均为早期设立,如兴图新科、华峰测控、开普云等。部分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同时存在,如创鑫激光。
◆ 资产管理计划:基于资产管理计划作为“三类股东”在核查上的严格要求等,申报时点以资产管理计划为载体搭建员工持股平台的企业较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可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发行战略配售”,上市后激励人员通过参与资产管理计划方式参加后续发行的战略配售的企业较多,如中国通号、沪硅产业、传音控股等。
申报时存在资产管理计划的典型案例:凌志软件
申报前存在6个员工持股平台和1个员工持股计划,约18%的员工持有公司股权,合计持股比例为29.54%。1个员工持股计划为委托天风证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来源为认购凌志软件2015年9月定向发行的股票,持有发行人2.56%的股份;该员工持股计划中共有260名员工,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万元;锁定期24个月,存续期72个月;上市后锁定期12个月,未遵循“闭环原则”,已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管理人为天风证券,成员均为公司在册员工。
(三)股权激励对象
股权激励对象主要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等,部分单位存在外部顾问、集团内顾问以及供给商持股,部分单位存在监事持股。
Tags: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培训,股权课程,股权培训课程,股权专家,股权激励培训,股权激励课程,股权架构设计,合伙人协议,股权分配方案,股权设计专家,股权律师,投资协议,股权激励方案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