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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七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分红
小金 08-07原标题: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七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分红派息公告
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七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16日刊登在新华日报上,同时又以信函方式送达各位股东。会议于2020年8月5日上午10:00在南京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9家,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30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通过记名方式对会议内容逐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7864.4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5.审议同意关于调整部分董事的议案:陈海宁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选举温厚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确认奚勇军先生为职工董事。
应公司邀请,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细分红派息实施办法: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11日,除息日为2020年8月12日,红利发放日为2020年8月13日起由公司开始发放。
特此公告。
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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