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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小金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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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年7月28日

  2、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87万份

  3、股票期权登记人数:40人

  4、期权简称:东科JLC1

  5、期权代码:03786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股权分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

  (三)2020年4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四)2020年5月13日,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科资发股字〔2020〕55号),原则同意东方中科实施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五)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公司通过公司全体员工邮箱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六)2020年5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详细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0年5月15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187万份

  (三)首次授予人数:40人

  (四)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3.41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七)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①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前次公示情况不一致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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