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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控股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找万商咨询"
小金 07-07观点地产网讯:7月7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股权激励,近日,华夏幸福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关于其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进展情况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华夏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其所持有的华夏幸福216.1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的担保及信托登记,将前述股票划入为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开立的“华夏控股-光大证券-20华EB04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股份信托登记期限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
截至目前,华夏控股为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共办理了其所持有的华夏幸福1216.1万股股份的担保及信托登记,并已于近期完成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
公告披露,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名义持有人,并以“华夏控股-光大证券-20华EB04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入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
截至本公告日,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1,120,049,3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7.20%。华夏控股持有公司1,084,405,05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6.01%,其中19,042.2万股存放于华夏控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于同日,华夏幸福发布另一则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20]PPN522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其载明了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金额为5.6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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