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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后首家——国泰君安推出股权激励制度股权激励方案
小金 06-24自今年4月以来,作为一线券商,国泰君安改革频出,不仅对部分高管分工进行调整,还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这一系列操作引发市场关注。就在6月7日,国泰君安再次放出大招,宣布回购公司4450万股-8900万股,回购价格每股不超过24.39元,回购资金总额则不超过21.7亿元。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国泰君安此番回购股份意在作为对核心岗位进行股权激励,而这一措施也是新证券法修订施行后,行业首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券商。
国泰君安发布关于回购A股股份方案,大手笔回购公司股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方式之一,股权激励计划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就是向管理人员或员工奖励限制性股票。
国泰君安此次发布的关于回购A股股份方案称,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4450万股,即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上限为89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且上限未超出下限的1倍。且国泰君安本次回购股份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拟通过上交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回购的价格不超过24.39元/股,即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1.7亿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可以看出,此次回购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对核心团队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国泰君安意在股权激励 首次涉及451人
国泰君安此次实施股份回购意在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根据方案,此次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451人,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册员工总人数的2.96%。所有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境内全资子公司、分公司任职,已与公司或境内全资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领取薪酬。本计划首次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03元/股。
不过,不在这451人之列的员工也还有机会,股权激励,还有预留激励对象。据了解,预留激励对象由董事会在此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后12个月内参照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标准确定。预留权益用于授予未来一年内从内部提拔或外部引进的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相同职级人员,不得用于已参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此外,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未能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对应股票予以注销。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分配体现岗位价值差异,向前台业务部门倾斜。从国泰君安公布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来看,高管中,公司副董事长王松,副总裁朱健、蒋忆明、龚德雄以及公司董秘喻健、合规总监张志红,财务总监、首席风险官谢乐斌均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从72.2万股-59.5万股不等。此外,其他443名核心骨干合计共获授7648.6万股股票,预留股份为740.7万股。
2020年3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证券法》第四十条规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不仅如此,作为上海企业,此次国泰君安实施股权激励也是在上海地方国企探索股权激励的先行先试。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发布《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在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条款中明确指出:“遵循中央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指导意见的精神,在上海地方国有金融上市公司探索股权激励试点”。
事实上,对于券商的股权激励,监管层是非常支持的。早在去年8月,华东地区某证监局就向辖区券商下发《关于支持证券公司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计划的通知》,鼓励证券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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