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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收购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余下之10%股权股权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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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华社讯】珠光控股(01176-HK)公布,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交易时段后),广州融晟与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裕德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广州融晟已同意出售而裕德已同意收购融晟待售股权(占目标公司股权之10%),代价为零。紧接融晟完成前,目标公司之股权由裕德持有90%及由广州融晟持有10%。因此,广州融晟为目标公司之主要股东,并因此于附属公司层面属公司之关连人士,而就上市规则第14A章而言,融晟待售股权收购事项构成公司之关连交易。
紧接融晟完成前,目标公司之股权由裕德拥有90%及由广州融晟拥有10%,而目标溢利分占权则由裕德分占73.8%、由东进公司分占18%及由广州融晟分占8.2%。紧随融晟完成后,目标公司之全部股权将由裕德拥有,而目标溢利分占权则由裕德分占82%及由东进公司分占18%。目标公司为在中国成立之合资合作公司,主要从事商务服务业。
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并无持有项目公司之任何股权。然而,诚如该公告所载,项目公司之股权须分期转让予目标公司。合作开发协议之条款亦订明,于完成后及于需交付予该土地之原居民及火村经济联合社之所有重建区项下已发展物业之初步注册完成后六个月內,项目公司须由目标公司全资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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