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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82:新钢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股权激励方案
小金 06-16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六月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文件目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议案 (一)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二)关于独立董事调整的议案 2.01 胡晓东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新钢股份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文勇先生 (四)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6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新钢股份公司第三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网络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82 新钢股份 2020 年 6 月 16 日 二、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会议人员出席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三)会议审议相关议题; (四)现场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及回答; (五)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及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出席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八)宣布会议结束。 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资本结构和发展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方案 (一)发行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中期票据 (三)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 (四)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5年 (五)发行方式;由发行人聘请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六)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参考市场同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等,由公司和承销商协商确定 (七)发行时间: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择机发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负债及其他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项目。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顺利完成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股权激励,公司董事会同意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等与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2、聘请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 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关于独立董事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鲍劲翔先生辞职,股权分配,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战略管理和独立董事作用,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提名胡晓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晓东女士简历见附件)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晓东:女,1963 年 06 月,研究生学历,律师。1987 年 9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北京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5 年 5 月至今, 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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