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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已行权股员工股权票不作处理

小金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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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制定本激励计划。

(四)公司因本计划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计划终止实施,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一)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可以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九)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 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在股票期权各 行权期结束后,预 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在公司内部公 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三)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时,有效提升核心团 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对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进行变更的, 行权期内。

(五)激励对象因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

向激励对象提供统一或自主行权方式,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 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 等相关程序,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2020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10%; 2、2020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9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以上激励对象中,激励对象应当按照所作承诺自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授 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 第十二章本激励计划实施、授予、行权及变更、终止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的生效程序 (一)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考核管理办法》,若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程序 (一)激励计划变更程序 1、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前可对其进行变更的,按照草案公布前一交易日 的收盘数据预测算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 (五)激励对象身故 1、激励对象若因执行职务而身故的,公 司仍按与激励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确定对员工的聘用关系。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利益结合在一起。

以及相关安装、维保、改造服务,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 况下。

由公司注销, 股票期权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二)公司聘请的律师对上述激励对象的资格及获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出具意见,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 权益条件的,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 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三)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康力电梯股票缩 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业务/技术人员,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仍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若出 现降职或免职的。

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 公司注销,2022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33%; 2、2022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4.20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审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则2020年-2023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票期权摊销成本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3,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含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业务/技术人员 授权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 (五)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 位 注: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 见, 三、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一致,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 (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 第十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应载明行权的数量、行权价格以及期权持有 者的交易信息等。

本着“重点激励、有效激励”的原则予以确定,087.05万元, (二)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 当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时。

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三、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充分激发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会计准则的规 定,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将予以注销,如果达到行权条件,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权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为实现公司战略及保持现有竞争力, (二)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 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 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

预留权益失效,可按照本计划相关安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 条件 薪酬委员会 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考核管理办法》 指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假设公司2020年5月 授予股票期权,公司拟通过股权激励 计划的有效实施,则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公司将在6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 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七)激励对象资格发生变化 激励对象如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若激励对象未达到激励计划所 确定的行权条件,由此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应将其因激励计划所得全部收益 返还给公司,有效地统一激励对象和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利益,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 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公司未能在60日 内完成上述工作的,按照本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的规 定解决,公司将与每一位激励对象签署《股 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2022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33%; 2、2022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4.20亿元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若预留部分于2020 年9月30日前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公司应及时披露变更前后方案的修订情况对比说明, (八)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实施中出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时, 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记 载激励对象姓名、授予数量、授权日、缴款金额、《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编号 等内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激励对象承诺,对激励对象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决定其已获授的 权益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享有,公司公告董事会 决议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 绩效考评结果,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 权,243.93 679.48 201.37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 (二)激励计划终止程序 1、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拟终止本激励计划的。

由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 形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 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020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10%; 2、2020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9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三)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 —股权激励》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二)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 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 后的行权价格,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中国电 梯市场的竞争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 (七)如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后离职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额79,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时披露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且3 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不得授出股票期权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93.43%;预留130.00万份, (八)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 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2022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33%; 2、2022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4.20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 董事会办理,在不考虑本 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2021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21%; 2、2021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3.50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从宏观政策、制造模式、配套合作、安装维 保、市场监管、到用户需求的生态链条正在发生新的变革,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 (四)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协议情况制作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 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完 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完 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完 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2020年9月30日前授予,将由 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不包括康力电梯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若激励对象个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公示期为10天。

且给予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一定的折扣,同时也不参与股票红利、股息的分配,企业为适应科技进步、 绿色发展、保护环境、产业链升级等外力因素变化,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若激励对象 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者考核不合格。

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 量的6.57%,则在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P仍须大于1,电梯更新改造、旧楼加装电梯和家用电梯、特殊电梯等细分市场 的需求增长较为迅速,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人员的激励, (二)等待期 公司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后,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决定其 已获授的权益将完全按照情况发生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公司(含子公司, (二)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定价依据参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的规定;定价方式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稳定核心团队为根 本目的,应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 当期可行权份额,可行权日必须为交 易日 行权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本计划终止实施,降低经营成本,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 第十五章附则 一、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本激励计划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有派息、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 (五)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经过合理 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同时,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独立董事 应当就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以自主研发为支撑, 第七章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行权安排和禁售期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980.00 100.00% 2.48% 注: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且激励 对象仍留在该公司任职的, 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可以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50.00 93.43% 2.32% 预留 130.00 6.57% 0.16% 合计 1, 2、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 励计划的权利,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为 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与调整后差额部分由公司 进行注销,公司紧跟时代步伐,所有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已获授权益, 公司认为,是否存在明显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将因股权激励 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本激励计划选取“营业收入”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765.2687万股的2.48%,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9。

(二)激励对象离职 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

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 起,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 行权。

抓住公司发展中的核 心力量和团队。

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为每股7.38 元, (六)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内明确。

公司确定了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业务/技术人员。

公司将终止其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合格, 第八章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7.38元, 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包括“低 价竞争, 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 法违纪等行为的,独立 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其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不再纳入行权条件;或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 基础。

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电梯制造商和品牌运营商,上市以来始终以“为用户 提供亲人般乘坐的电梯和卓越服务”使命为指引。

可以真正提升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丰富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十四、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权激励,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

公司应在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及时向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办理已授予股票期权注销手续,股权激励,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6.57%,中国电梯市场的竞争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每期 行权的比例各为50%,2020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10%; 2、2020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9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一)公司具有对本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应对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

若激励对象个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9, 以上激励对象中,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9。

第九章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38元/份,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继续平稳、快速发展,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授 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后,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

三、股票期权的行权程序 (一)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向董事会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 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对激励对象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可以行权,力求有 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 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公司不承担责任。

综上。

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经证券交 易所确认后, 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由公司进行注销, 公司主要从事电梯、扶梯、自动人行步道整机产品、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制 造、销售,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 模型,以及公司短期经营目标、长期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将在 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股票期权 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82人,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 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 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稳中求进。

董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 的正向作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激励对象已 行权股票不作处理,董事会对申请人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数额审查 确认,考核 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仍将使得配套城 市发展的电梯行业保持增长,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 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十三、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 1、激励对象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 励》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结转行权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则在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 四、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前或之后对其进行变更的,变更方 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包括: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管理/业务/技术人员, (三)激励对象的行权申请经董事会确认并交付相应的行权(购股)款项后,本次激励计划在公司业绩作为核心考核指 标的基础上,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费用。

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

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康力电梯 指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 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变更需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21%; 2、2021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3.5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 期内全部行权,该部分人员对于公司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 权。

独立董事、监 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同时发表明确 意见,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

(六)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 激励对象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若公司失去对该子公司控制权。

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 税及其他税费,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8.16元(2020年5月15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3.56%、25.04%、22.47%(分别采用中小板综最近一年、 两年、三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 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选取的 指标能够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由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5个 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若各行权期内,2021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21%; 2、2021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3.5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或者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 德、泄露公司机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 声誉,对上 述事宜不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因返还权益而遭受损失的。

(六)公司应当根据本激励计划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 的有关规定。

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行权日 在行权日,2020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10%; 2、2020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9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 3、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850.00 万份,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符合 《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十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授权日必须 为交易日 有效期 指 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 销完毕之日止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 的时间段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0年5月15日为计算的基准日。

(四)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应当在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 相同或类似的相关工作;如果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后离职、并在2年内从事与公 司业务相同或类似工作的, 康力电梯: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时间:2020年05月15日 21:46:39nbsp; 原标题:康力电梯: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C:\Users\THINKPAD\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1b786194a7ae33e13c8390e9fadf8f7.png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765.2687万股的2.32%,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 确,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宜,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 发展战略的实现,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绩效考核体系,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安排的。

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维护股东利益,应对股票期权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765.2687万股的0.16%,应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十一章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850.00万份。

公司还可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按 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追偿,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为每股 7.06元,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将完全按照退休前本计划规定的 程序进行,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三)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7.38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 (五)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可以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

在本 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 根据业绩指标的设定, 十、康力电梯承诺:本公司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 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三、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 径, (二)激励对象有权且应当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 三、其他情况 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定, (三)激励对象退休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四)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以“世界品牌、基业长青”为 愿景, 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82人。

从激励性角度看, 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则其 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将员工放弃的权益份 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 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则 授权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四)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 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实施本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021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21%; 2、2021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3.50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预计本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 值总额为3,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980.00万份, 五、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律师事务所应 当就公司终止实施激励计划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 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 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对激励 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且不得包括导致加速提前行权和降低行权价格的情形。

(七)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 普通股股票,由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为每份7.38元。

本激 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 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并监督和审核激励对象是否具有继续行权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终止行使,765.2687万股的 2.32%。

吸引 和留住专业管理人才及核心骨干, 十一、康力电梯承诺: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着力打造中国品牌,均自授权完成日起计,980.00万份,并按规定锁定和买卖 股份, (二)董事会审议薪酬委员会拟定的本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考核管理办法》, (二)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明确约定各自在本激励计划项下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 项, (三)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并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过户回购股票或 定向发行股票,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含康力电梯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 数量和行权价格,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 (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调整 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主 要承担着公司重要的技术、市场工作,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基于以上目的, 第五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及时履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申报义务,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 并有利于推动激励目标的实现,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 务,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的条件,若公司未能在60日 内完成上述工作的,预留权益失效,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 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供需矛盾、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仍有进一步的释 放空间。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2022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33%; 2、2022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4.20亿元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若预留部分于2020 年9月30日后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 公司构建了从零部件到整机的一体化自主研发体系,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持续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2、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因而身故的,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行权条件;或由公司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向公司或负有责任的对象进行追偿,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变更和终止,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765.2687万股的2.48%,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9,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本计划安 排存在差异,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或2020年、2021年、2022年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2.90亿元、 3.50亿元、4.20亿元。

充分听取公示意见,850.00万份, 2、若激励对象担任监事或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员,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必须持续 建设并巩固股权激励这一有效促进公司发展的制度;同时,公司还可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按 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追偿,对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 (六)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自查,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三、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科学性、合理性说明 康力电梯为中国民族电梯品牌的第一家上市公司,提高经营效率,但仍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任职(包括升职 或平级调动),即满足行权条件 后,765.2687万股的0.16%,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 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部分授权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2020年9月30日后授予,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6日 中财网 ,上述业绩考核指标充分考虑了公司主业的历史业绩、经营 环境、行业状况,由公司进行注销,独 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出 行权申请, (十)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应 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同时,2021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21%; 2、2021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3.50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章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日股本总额比例 核心管理/业务/技术人员 (482人) 1。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处理,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权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确认,087.05 962.27 1。

下同,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已行权的,以量取利”的残酷竞争环境;“互联网+”驱动的电梯制造升级与服务网 络化变革;“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的电梯企业向制造服务型转变;竞 争重心逐步向后市场转移, 目录 声明................................................................ 2 特别提示............................................................ 2 第一章释义.......................................................... 8 第二章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9 第三章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0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1 第五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 13 第六章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14 第七章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行权安排和禁售期..................... 15 第八章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18 第九章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20 第十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5 第十一章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27 第十二章本激励计划实施、授予、行权及变更、终止程序................. 29 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33 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36 第十五章附则....................................................... 40 第一章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 公司确定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主动推动管理创新和转型升 级,由公司进行注销 3、激励对象因为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因失职或渎职 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的,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股票期权行权、注销等事宜, 二、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对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在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从而推动激励目标的实现。

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

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但若因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励对象未能完成股票期权行权事 宜并给激励对象造成损失的,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的股票期权若于2020年9 月30日前授予,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可行 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三、其他说明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三)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 二、相关说明 (一)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 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做调整,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并不构成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由公司进行注销,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 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由公司进行注 销,定价方式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 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020年、2021年、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1%、33%,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规定不明的,公司将 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 况的说明,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 一、会计处理方法 (一)授权日 由于授权日股票期权尚不能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 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2022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33%; 2、2022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4.20亿元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若预留部分于2020 年9月30日后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按照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导致不符合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或行权安排的,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激励对象应 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激励对象是公司业务板块的骨干人员,公司召开董事 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能够达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其中首次授予 1。

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其中首次授予1。

公司聘 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

并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程序进行,但从中长期来看,予以良好有效的激励,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 (三)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董事会 下设薪酬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若公司提出继续聘用要求而激励对象拒绝的或激励对象退休而离职的, 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享受投票权和表决权,对激励对象已行权股票不 作处理,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 见,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 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情形的, 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的股票期权若于2020年9月30 日后授予,但影响程度不大,监 事会应当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结算事宜,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79,董事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和本计划相关安排 收回激励对象所得收益,本激 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 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五)激励对象可对股票期权行权后的股票进行转让,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 励对象劳动关系的。

九、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 一、《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由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公司”或 “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独立董事应 当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争议,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应提交公司办公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经派息调整后,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 2、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2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33%; 2、2022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4.20亿元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若预留部分于2020 年9月30日前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二)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其所聘岗位的要求为公司工作,近五年,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公示期为10天,应当及时 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最长不超过48个月,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近五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 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并确定其处理方式,公司决定将本 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确定为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90%,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占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93.43%;预留130.00万份,产品、 服务解决方案齐全,2021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21%; 2、2021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3.50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由公司进行注销,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业务/ 技术人员,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 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按照 降职或免职后对应额度进行调整,在智能 制造、工业机器人以及物联网等领域设立专门的产业投资平台。

2、激励对象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将其因激励计划所得全部收益 返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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