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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请求资兴市政府落实原氮肥厂棚改集资建房中存在的问题
网络 12-09资兴市政府、纪委、检察院:
我们是东江街道东路社区第四居民小组(原资兴市氮肥厂)第三期集资建房户代表,现因谢学坤同志(中共党员原建房委员会负责人)等人在我厂的棚改拆迁和建房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事实,特向你们实名举报,望严肃查处:
第一部分,委托招投标假冒签名中的问题
我厂的棚改安居工程是省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以谢学坤为组长的原建房委员会在建房前期工作中,向广大集资户征求采用何种招投标方式时,使用了极其卑鄙的手段。分列如下,并有附件材料作为证据。
一、诱骗大家签名,涉嫌徇私舞弊。即在大家签名前,故意误导和诱骗大家,告诉大家挂网招???代理费要贵,邀标代理费要便宜。而故意隐瞒了不论哪种招标方式,代理费都是承建商支付的事实。这种情况已有多人声明。
二、重复签名。同一张纸,同一人签名,名字有二个(胡坤杰)。
三、初步调查:没到场,也没委托签名的有7个人(如莫琼、段友林、黄洪、邓秀英、谢香凤、高银秀、王玉兰等)
四、初步调查:住在厂内,被冒名代签的有数人(如张洪峰,何共香,李仁杰代欧智慧、还有高银秀的代签人有二人(赵春林、何柳英)。
五、有些人自己本身没有签名(如刘益成等)。但在代別人签名时出现了自己的名字,如莫琼名字出现了代签人刘益成的名字。
六、仔细查看笔迹,相邻几个人的名字似系出自一人之手。
七、据核实:唐文化、谢平南等人是自身的签名,但是,这些人的签名是在选房时(选大小套间的)签名。根本没在“选择招投标方式”上签过名。这说明谢学坤等人通过移花接木,拼接复印,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蓄意伪造出来的。
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谢学坤等人伪造签名,涉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性质严重,行为恶劣,如果他们还在台上的话为了私利还有什么违法违纪的事情他们不敢做?
第二部分,招投标中妄想获取巨额不当得利
一、剥夺广大集资户的基本权利(如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决定权)。以谢学坤为组长的原建房委员会在建房前期工作中,暗箱操作忽悠大家签名、假冒签名进行委托招标签名,擅自进行了招标工作。
二、故意拖延吋间,造成既成事实。如中标结果出来后,也未将中标价(1551.95元/平米还不含电梯)和招投标书内容及时张榜公布,公示期应该有十天,结果未公示。所有资料出来后未能公示以及和集资户沟通征求意见,严重剥夺了广大集资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决策权!另外,???式的中标通知书是在集资户代表维权后,多次要求下,今年四月份才不得不公布张贴出来的,招标文书,预算书到现在还没有公布。
三、中标价严重虚高,集资户不认可。据我们找实力更好、资质更高(建筑一级)有建电梯房经验的建筑商了解,核算。同样的图纸,同样的施工质量,同样的房屋结构,房价只要1480元/平米还包电梯。
四、按建筑面积四万六千余平米计算,仅房价和电梯费用就将产生近580万元的巨额不当得利,分摊到户就是下岗困难职工一年的血汗工资。
五、因他们心中有鬼、暗箱操作,到现在都不敢把违规操作的施工合同等资料依法依规公布给大家,接受广大集资户的监管。现实情况是根本无法监管。
六、违法违纪的操作方式,不得民心。被广大集资户推翻换届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换届后到现在据不交接工作,把大家的公有资料当成自己的???有财产进行霸占。他们现在与我厂第一期建房小组做法一样,也是大家举报后在市政府公检法领导的支持参与下才交出资料。
综合所述,原建房委员会谢学坤等人所从事的招标工作虽然走了招标流程,但过程多处违法违规违纪,从施工价格结果对比可以证实,他们就是想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老百姓集资款,并从中获取巨额款项,不依法依规公布资料还想在后续决算中再次获取巨额额外差价得利(原建房委员会成员在以前的集资建房中有先例,老百姓都明白并多次要求他们公布资料的情况下及市政府指示公布资料的情况下都无动于衷),因此他们所从事的招标工作所得出的中标价格是非法无效的,广大集资户对中标价绝不认可,绝不接受。
从原建房委员会所做所为中可以看出他们早有预谋、不知悔改且蛮横耍赖、当老百姓是傻子是他们的提款机、非法侵占老百姓的利益还理直气壮明目张胆。
因牵涉七千余万的大工程,涉及306户下岗贫困职工家庭的民生工程,请市检察院组织核实,严肃查处。
恳求市政府、纪委、检察院对涉案人员进行查处,对招标中标价格宣布无效!
特此举报!
举报人:(东江街道东路社区第四居民小组)第三期集资建房委员会代表。
2018年7月5日
举报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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