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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死1伤,企业拓展不能成为“玩命游戏”
网络 11-27▲图片来自平安纳溪微信公众号。
文|李红军
近日,网传一公司组织员工在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一景区进行拓展训练时有人落水溺亡。纳溪警方随后证明: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责任人已被控制。
一次由企业组织的素质拓展,却造成3死1伤的局面。面对这样的惨剧,悲痛之余,不禁要问一句:素质拓展缘何成了“玩命游戏”?
近年来,一些企业为了培植所谓的企业文化,打着“提高员工素质”的幌子,热衷于组织员工参加高难度的素质拓展项目。水上运动、高空攀岩等高难度、危险系数高的项目成了常见的选择项目。
但类似项目往往需要专业的防护,也考验体力、耐力与胆量,企业不能为了训练所谓的“提升团队合作能力”,而忽视了员工安全,致使各种意外情况发生。
眼下一些拓展训练项目五花八门:水上、空中等具有一定危险系数的项目被一些企业所青睐,因为这可以“激发员工斗志”“锻炼员工勇气”。而有的企业在日常拓展中,还要求员工上班前必须做100个俯卧撑,或者跪地爬行100米,如此种种,都是严重伤害员工身心的拓展项目。
就拿这次员工落水溺亡的企业拓展来说,面对类似高难度和高危险系数的项目,大多数普通员工乐意参加吗?他们具备相关的能力吗?究竟,不是所有的人都熟识水性,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对类似挑战性的项目有兴趣。但现实中面对类似具备软强制性质的“素质拓展”,员工又不得不参加,其往往处于两难的境地。
企业拓展活动的组织者当明晰的是,在组织员工进行拓展训练的过程中,或许本无必要选择类似高危险的训练项目。
拓展训练不能成为“玩命游戏”,这应当成为共识。在一次次意外事件的警示中,为员工系好“安全带”已成为企业的必答题。
企业要敬畏员工的生命。在进行野外拓展训练时一定要有安全措施做保障,针对拓展训练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意外也要及时做好预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若因为类似活动让员工为此付出生命代价,涉事责任人员就要受到法律追究,这一点毫无疑问。
当然,同样需要追问的是,事发景区在对外营业时,游乐设施是否牢靠?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有没有有效启动?在后续调查中,这些问题也需要一个明白无误的答案。如果涉事景区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同样应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企业拓展,安全是底线。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打着提升员工素质的名义将员工置于危险境地。是否尊重员工生命权,也在检视着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法律意识,万不可拿着员工生命当儿戏。
眼下冬季已经来临,天气的变化,给户外活动带来更多不便。有鉴于此,希望企业在冬季进行拓展训练时,多一些对员工的人文关心,多一些对危险的先见之明,以防不测事件的发生。
□李红军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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