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股权分配_快乐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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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审议程序合规股权分配性要 求36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

小金 04-15

应当明是确上市公司不得授 出限制性股 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 权益的期间(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是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10)股权激励会 计处理方法 ,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 是否已是18 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19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 10 年是20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是股权激励计划披露 完整性要求21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是(1)对照《管理办法》的规定 ,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是37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拟分次授出权益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司简称:广生堂 股票代码:300436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该序号事项事项(是 /否 / 备注不适用)上市公司合规性要 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财务会计报 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否1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否2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否3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否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是6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否激励对象合规性要 求是否包括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 或者否7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8 是否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否9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否10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否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否11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是否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否12 理人员情形13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否14 激励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是激励计划合规性要 求上市公司全部在有 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总否15 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16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否激励对象预留权益 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 授予权 不适用17 益数量的 20%激励对象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是否拟回避表决是38 是否存在金融创新事项否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独立董 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该 定价是否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每次 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设置预留 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 每次获授权 益的条件;拟分期行使权 益的。

应当对定 价依据是及定价方式作出说 明,选取的对 照公司 不适用24 是否不少于 3 家25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限售期、行权期合 规性要求26 限制性股票授权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 1 年 不适用27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未少于 12 个月不适用各期解除限售的比 例是否未超 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总额 不适用28 的 50%29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 1 年否30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是31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是股票期权每期可行 权的股票期 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 象获授是32 股票期权总额的 50%独立董事、监事会 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独立董事、监事会 是否就股权 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 公司的是33 持续发展、是否存 在明显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发表意见上市公司是否聘请 律师事务所 出具法律意见书,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审议程序合规性要 求36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应当披露激励对象 每次行使权 益的条件;约定授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 ,发表意见并披露(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应当披露其姓名、 职务、各自 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 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 量的百分比 ;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 者按适是当分类)可获授的 权益数量及 占股权激励计 划拟授出权 益总量的百分比;以及单 个激励对象 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说明(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或者授权日的确定方式、是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 符合相关要求22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是指标是否客观公开 、清晰透明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预留的权益数 量及占是股权激励计划权益 总额的百分 比;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及其计算方法的说明(4)除预留部分外,上 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 益收回程序 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 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是否有是23 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以同行业可比公司 相关指标作 为对照依据的,相关权益 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 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 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 绩效考是核指标;披露激励 对象行使权 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 当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 科学性和合 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纠纷或者 争端解是决机制(14)上市公司有 关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 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 合授予是权益或者行使权益 情况下全部 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后期激 励计划公司 业绩指标如低于前期激励 计划,如采用《管理 办法》第二 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 的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确 定授予价格 、行权价格的,并按照 管理办是34 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是件(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是(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管理是办法》的规定(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是规的规定(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是义务(6)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否(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否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是否是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是上市公司如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 。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 4 月 14 日 ,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股权激励,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 及激励对象 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说明是股权激励计划的实 施会否导致 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是(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 施的, 实施股是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是(12)公司发生控 制权变更、 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 生职务是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13)公司与激励 对象各自的 权利义务,股权分配, 估值模型重 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 表的专是35 业意见是否完整,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 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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