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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名领导干部被逮捕!还有这些人被查处→
网络 01-17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韦荣坤
作出逮捕决定
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副处级)韦荣坤涉嫌徇私枉法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由河池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管辖,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韦荣坤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审查中。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覃厚锋
作出逮捕决定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二级调研员覃厚锋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玉林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覃厚锋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西去年前11个月处分一把手726人
“以前集体约谈,我都认为是讲别人。这次到家里来一对一谈,可以说直击灵魂深处。”近日,面对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乐业县原副县长吴某说道。
去年10月,乐业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一同对吴某家访,剖析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严重违纪违法案,督促其廉洁自律,提醒家属当好“廉内助”。当晚,吴某彻夜未眠,在妻子追问下承认被“围猎”的事实,妻子坚定劝说其向组织坦白。随后,吴某携赃款主动投案。最终,吴某被政务撤职,降为二级科员。
目前,廉政家访已经在全自治区常态化开展,切实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八小时外”监督。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房灵敏介绍,广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紧盯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开展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联动落实,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有效路径。
一对一访谈压实主体责任
广西纪检监察机关找准定位,坚持“抓书记、书记抓”,以提醒谈话、专题谈话、委托谈话、廉政家访“三谈一访”为抓手,督促一把手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雷永达介绍,纪检监察机关运用“三谈一访”抓手开展一对一访谈,督促上级一把手,对发现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的,开展提醒谈话;每季度选取问题较突出的领域或部门,由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开展专题约谈;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处置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有关问题线索时,对情节轻微、可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委托区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对当事人进行谈话。
“‘三谈一访’一对一访、面对面谈,针对性强,更能压实责任。”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刘志和介绍,去年,自治区纪委监委委托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工信厅、市场监管局党组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及相关区管干部开展谈话,当事人均主动交代问题。
此外,广西还探索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并接受评议的“三述一评”机制、上级纪委书记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谈话机制,将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链条逐级延伸、层层压实。
清单式监督规范一把手用权
一把手主政一方、主管一域,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广西一体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探索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各级党组织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方面梳理一把手法定权力,明确议事决策、选人用人等各方面权力,结合实际逐一厘清权力内容、边界和行使方式。
权力清单确立哪些“必须做”、哪些“能够做”,负面清单确立哪些“不能做”,将一把手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依法定权、规范用权,有效遏制一把手任性滥权成为‘一霸手’。”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钟山介绍,清单式监督优化了权力运行流程,压缩了自由裁量空间。为防止制度空转,自治区将“两清单”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列入监督清单进行常态化检查。
“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前不久,赵丽受贿案一审宣判。去年初崇左市接到“赵丽插手扶贫项目,收受老板钱物”举报线索后,立即直报自治区纪委监委。时值众所周知事情防控最吃劲之际,自治区纪委监委克服困难,优先处置,迅速立案审查。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案件保障“两清单”制度落实。去年1至11月,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各级一把手726人,移送司法机关73人。
以案促改警钟长鸣筑防线
“请常委们逐个表态、发言。”近日,百色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某处级领导干部违法案,市纪委监委通报案情和处理意见。与此前不同,常委不仅要逐一表态是否同意,分管常委还要检视反思,认领责任,剖析案发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履行“一岗双责”,其他常委逐一对照查摆,进行自我警示。会议最后,市委书记集中点评,提出整改要求。
这是自治区纪委监委在百色市试点推行的重要案件审议制度。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将重要案件提请同级党委常委会讨论审议,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既是常委会审议过程,又是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强化源头监督的过程。”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钟得志说。
广西出台办法,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谈话、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评议“六个一”以案促改机制,集中指向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办法出台后,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参加玉林市四套班子领导干部会议,督促市委和一把手扛起责任,利用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庄浩严重违纪违法案,以“六个一”为抓手开展以案促改。
2020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利用17个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南宁市针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开展公安系统以案促改专项整治,防城港市重点推进国企、公安、自然资源三大系统以案促改,进一步筑牢一把手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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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广西纪检监察网
及各地市纪检监察部门网站
还公布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以及一些领导干部被审查调查的消息
容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原大队长杨贻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玉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博白县博白镇党委书记李宏海接受审查调查据玉林市纪委监委消息: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党委书记李宏海(副处长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玉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宏海简历
李宏海,男,1971年10月出生,汉族,广西博白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4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01-2002.07广西博白县凤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002.07-2006.04广西博白县凤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04-2009.03广西博白县英桥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2009.03-2011.05广西博白县英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1.05-2014.12广西博白县旺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4.12-2016.05广西博白县旺茂镇党委书记;
2016.05-2017.06广西博白县龙潭镇党委书记;
2017.06-2019.11广西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博白县龙潭镇党委书记;
2019.11-2020.01广西博白县龙潭镇党委书记(副处长级);
2020.01-广西博白县博白镇党委书记(副处长级)。
浦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新峰接受审查调查据贵港市纪委监委消息:浦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新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在接受贵港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潘新峰简历
潘新峰,男,汉族,1974年12月生,湖北浠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07—1997.08钦州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见习民警;
1997.08—1998.09钦州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科员;
1998.09—2000.03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钦城大队科员;
2000.03—2001.08钦州市公安局钦城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1.08—2001.12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务科副科长;
2001.12—2005.10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队伍管理科副科长(副科级);
2005.10—2009.05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队伍管理科科长(正科级);
2009.05—2011.01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2011.01—2012.09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2012.09—2013.05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局长(副处长级);
2013.05—2016.05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局长;
2016.05—浦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谭仁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河池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谭仁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谭仁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工作纪律,对医院疏于管理,导致医院存在违规收费问题;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并包养情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婚生育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殊巨大,涉嫌受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谭仁林代表单位收受回扣,数额巨大,涉嫌单位受贿罪。
谭仁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生活腐化堕落,为官不廉,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谭仁林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谭仁林简历
谭仁林,男,壮族,1968年1月生,广西都安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07—1996.12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外一科、外二科住院医师;
1996.12—2003.12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外一科主治医师(其间:1998.12—1999.12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外一科副主任);
2003.12—2009.09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外一科主任;
2009.09—2012.07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外一科主任;
2012.07—2012.11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2012.11—2020.10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20.10—2020.11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
2020.11—2021.01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人员。
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安汉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审查起诉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来宾市纪委监委对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安汉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安汉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套取国有资金进行私分,数额特殊巨大,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安汉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擅权妄为,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来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安汉民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安汉民简历
安汉民,男,汉族,1956年4月出生,河南省镇平县人,大学文化,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
1996.11—1998.05广西八一铁合金厂第一副厂长、党委书记;
1998.05—2000.10广西八一铁合金厂党委书记、厂长;
2000.10—2005.04广西八一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5.04—2008.01广西八一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08.01—2009.07广西八一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9.07—2012.08中钢集团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2.08—2015.02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5.02—2015.05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员工;
2015.05与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何国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玉林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陆川县纪委监委对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国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国荣理想信念丧失,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接受企业老板宴请和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生活作风腐化,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在工程管理和建设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钱物,数额巨大。
何国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生活纪律,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报博白县委批准,博白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何国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由陆川县纪委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博白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梓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博白县委批准,博白县纪委监委对博白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梓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梓伦背弃初心使命,党性原则丧失,纪法底线失守,知法犯法,把执法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长期违规收受影响公正执法的钱物;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涉赌场所“保护伞”,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黄梓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群众纪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顶风违纪,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和干部形象,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报博白县委批准,博白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黄梓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博白县龙潭镇原宣传委员、副镇长庞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博白县委批准,博白县纪委监委对博白县龙潭镇原宣传委员、副镇长庞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庞声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利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便利,与拆迁户勾结,虚套资金,以权谋私;收受礼金、礼品及巨额贿赂。
庞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报博白县委批准,博白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庞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东兰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原主任覃寒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东兰县纪委监委对东兰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原主任覃寒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覃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亲属在工程项目上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婚生育;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和向他人索取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覃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法纪意识淡薄,生活腐化,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覃寒开除党籍处分;由东兰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防城港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防城港市东兴市公安局民警谢松霖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本人及亲属私家车加油问题。2020年1月至4月期间,谢松霖利用保管东兴市公安局应急处突大队公务油卡之便,为其本人和亲属私家车加油共计2414.1元。2020年8月,谢松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防城港市东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韦勇违规收取印章管理费擅自用于本单位开支问题。2018年,韦勇在担任东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期间,违规收取防城港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费18000元,并擅自将该款直接用于本大队慰问金、医疗费、硬件建设费、餐费、接待费等开支。2020年12月,韦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防城港市防城区水营征地拆迁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李醒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至2019年,李醒在担任防城区水营征地拆迁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工作便利,擅自多次驾驶公务用车回其老家,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李醒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9年春节、中秋节期间,王勇分13次收受广西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关某某现金共计1.3万元。2018年至2019年春节、中秋节期间,王勇分4次收受广西某集团职员吴某某真龙香烟8条以及现金2.5万元。此外,王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王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北海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合浦县山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邓田广违规收受礼金、接受他人宴请问题。2012年至2019年,邓田广在每年春节期间先后8次收受郑某赠送的礼金合计16000元,在其他节假日多次接受郑某的宴请。2020年9月,邓田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6000元。
2.合浦县山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付湛明违规收受礼金、接受他人宴请问题。2016年至2019年,付湛明在每年春节期间先后4次收受郑某赠送的礼金合计5600元,在中秋节、春节、清明节期间先后5次接受郑某的宴请。2020年9月,付湛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5600元。
3.北海市金融办银行保险科(金融发展科)科长林起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林起基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分别违规接受两家企业宴请共5次。2020年6月,林起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北海市防护林场副场长、工会主席高忠春等3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9年春节、中秋节前,北海市防护林场工会为提高林场工会会员的福利待遇,在林场工会留成经费不足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滥发津贴补贴,将防护林场拨入的行政补助经费47000元用于发放春节、中秋节工会会员的节日慰问品。高忠春作为北海市防护林场工会主席负有领导责任;北海市防护林场会计兼林场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刘丽荣负直接责任;北海市防护林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蒋祚辉在林场工会经费使用上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审查、不检查工会经费的开支情况,导致本工会发生严重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滥发津贴补贴问题。2020年9月,高忠春、刘丽荣、蒋祚辉受到警告处分。
梧州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梧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梁继荣接受监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梁继荣先后多次接受监管对象宴请,并收受监管对象所送的礼品、礼金,共计5支洋酒、6条香烟及1000元红包。此外,梁继荣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20年11月,梁继荣受到记大过处分。
2.藤县果品食杂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王荫伟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王荫伟在担任藤县太平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私人邀请朋友、同学的餐费及送礼的费用违规拿到藤县太平供销合作社报销,累计金额10360元。此外,王荫伟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20年7月,王荫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违纪款已全额退出。
来源/中央纪检监察网、广西纪检监察网、广西检察院
原标题:《广西2名领导干部被逮捕!还有这些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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