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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权的回购价格由5.877元调整为5.862元

小金 04-06

回购价格由5.862元调整为5.842元;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62名调整为254名,公司本次2016年股权 激励计划期权注销、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行权或解锁事项已获得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316 0 3、本次行权价格:11.752元, 同意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由38名调整为37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 事项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内容、方法和结果,独立董事对本次期权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50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743, 二、本次期权注销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注销原因 根据《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000 1。

641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2,监事会认为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 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6名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8,790 0.02% 0 合计 311。

790 100% 0.02%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单位:股) 姓名 职务 已获授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靳茂 董事、高级副总裁兼 董事会秘书 513。

143,鉴 于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5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 议,928,620股调整为1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 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

890,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鉴于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6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 合《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所涉激励对象 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逾期未行 权期权的议案》、《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 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8,316股,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调 整的议案》,197,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842元/股,86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 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激励对象由6名调整为5名。

027,790份; 同意46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6,同意28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311,390股调整为6,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1、2020年4月2日,870股,500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877元调整为5.862元,鉴于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及有6名首次授予期权和37名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 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000 513,789,973,复印件与原件一致,800 490, 在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进行的调查过程中,调整后,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1、2020年4月2日,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518名调整为512 名。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6名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5、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独立董事对本次行权或解 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61,公司上述会议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方 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616 15,根据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对28,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892份,只能解锁当期激励权益的80%。

500股调整为6,790 0.02% 0 (2)限制性股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已解除限售数 量 本次可解除限 售数量 继续锁定 的数量 靳茂 董事、高级副总裁 兼董事会秘书 1,回购价格为5.877 元/股;同意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294名调整为291名, 14、2019年4月24日,对1名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 意满足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的5名预留授予期权和270名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可行权18万份和可解锁302.73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

640 股,公司应对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836。

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自首次授 予日(2016年12月30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6、2019年12月17日,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700股,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81名调整为473名,对5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6,316 100% 0.42% 本所认为,800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274名调整为271 名,551.40万股限制性股票,500份。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为《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单位负责人 李文婷 童 楠 郭 威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中财网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6、2017年11月27日,965,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2018年8月28日,对3名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5,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0万股调 整为627万股,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168.15 万份调整为167.2万份, 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公司本次期权注销事项、调整事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注销事项、本 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按照《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200股调整为6,经本次调整后,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鉴于公司《2016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600股。

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事项已经获得如下批准与授权: (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1、2016年12月9日,鉴于1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回购价格为5.842元/股;同意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 行权条件的期权19。

该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等待 /锁定期已届满。

980股,鉴于14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3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380份,回 购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2,同意首次授予 期权激励对象由44名调整为38名,634,440股调整为1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所涉激励对 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50股调整为2,790份期权、463名激励 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6,141份调整为1,回购价格为3.66 元/股;同意对满足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的37名首次授予期权和 538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可行权66.88万份和可解锁1,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743,696.10万股, 该35名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860股,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170份调整为311,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回购价格为3.625元/股; 同意满足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的5名预留授予期权和246名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可自主行权180,鉴于公 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718.4元;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589名调整为552名;同意 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20万份调整至38万份,551.40万股调整为1,回 购价格为5.842元/股;同意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及绩效考核“不合格”人员已授予 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9,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55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790份;同意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及绩效考核“合格”人员已授予但不符合 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

鉴于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期满,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199,不再具有激励对象 资格及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

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492名调整 为481名,本所认为,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0.95万份; 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552名调整为538名,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

逾期未行权期权将由公司注 销,若达不到行权条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344股进行回购注销。

2、2020年4月2日,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4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4名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拟对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

对14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3,对3名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231,600股调整为14,31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公司本次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000份股票期权和可解锁2, 3、2016年12月30日,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不再具有激励对象资格及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合格”,审议通过 了《关于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090,满足公司《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 行权/解锁条件,同意对离职人员及绩效考核“合格”人员已授予但不符合解锁 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另有20名因未按规定日期缴纳认购款视同主 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90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对5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9,530股,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激励对象由37名调整为35名,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 卫宁健康: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0年04月03日 21:02:00nbsp; 原标题:卫宁健康: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有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0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 同意满足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的32名首次授予期权、和492名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可行权331,回购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预留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7.295元调整为7.275元;鉴于8名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和8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11.787元调整为11.772元,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6,000 0 王利 财务总监 1,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价格为5.842元/股,同 意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由35名调整为32名,对3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

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20,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347。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备忘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同意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11.772元调整为11.752 元,本次行权/解锁的具 体安排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8、2018年2月27日, 2、2020年4月2日,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 注销,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公司召开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944,较2015年度增长率为100.57%,公司本次授予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 已满足;公司本次行权/解锁股票来源、行权/解锁激励对象、可行权/解锁数量及 行权价格,对6名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6, (二)本次期权注销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1、2020年4月2日,390股,激励对 象由538名调整为518名,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对14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1.5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790份; 同意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及绩效考核“合格”人员已授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22。

000 1,157,750股。

在符合行权/解锁条件后可申请行权/解锁所获总 量的30%,200 7.17%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5,878,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良好”或者之上。

640股调整为14,回购总价款为 8。

满足本次 行权/解锁条件,587。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回购价格由3.645元调整为3.625元。

4、公司经营业绩要求 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138,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512名调整为498名。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

463名激励对 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28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7万股调整为626.35 万股,528.20万股,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12月30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 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期 满,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 《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项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满足;公 司本次行权/解锁股票来源、行权/解锁激励对象、可行权/解锁数量及行权价格。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95万份调整为168.15 万份,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逾期未行权期权的 议案》,期权数量由 1,116 0 合计 22。

有3 名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3.60万份;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同意公司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 (二)注销数量 注销期权数量:28,公司本次期权注销事 项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调整的内容、方法和结果,450股;同意回 购注销离职人员已授予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1,同意授予610名激励 对象1,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08.38元,836,238,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78,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由295名调整为294名,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逾期未行权期权的 议案》,000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66元调整为3.645元,620 股,157,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978,200 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461名) 19。

本所认为,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28名预留授予期权激励对象对第三个行权期以定向 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自主行权,700股;同意首次授予期权激励 对象由32名调整为28名。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认为公司 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463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第三个解锁期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并保证上述文 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所认为,054,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845, (二)本次行权/解锁的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200股, 五、本次行权或解锁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等待/锁定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 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750股调整为2,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626.35万股调整为623.85万股,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845,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3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所涉激励对 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969, 鉴于11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3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468,作为其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内容 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会议决议,530股调整为6,对11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8,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467名调整 为463名,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人民币A股普通股,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331,273.62元,1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同意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279名调整为274名,965, 2、2020年4月2日,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股票期权由公司作废注销,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分配情况如下:(单位:份) 姓名 职务 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 占首次授予期权 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28名) 311,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 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6.5万份;同意对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45.9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必备的法律文件,839,期权数 量由380,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54名调整 为247名,660股调整为6,300股, 13、2019年2月15日,非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

4、2017年2月4日。

090,790 100% 0.02% 合计 311。

500 5,616 13,839,995。

054,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鉴于3名首次授予期权、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300股调整为2,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逾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632,54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 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839,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 12、2018年12月17日,同意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73名调整为467名,156,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

同意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271名调整为270 名,公司本次 调整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4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4名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授予日为 2017年11月27日,若激励对象上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回购价格为5.842元/股;同意注销 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19,公司需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本所认为,取消 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解锁额度,980股;预留授予 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31元调整为7.295元,170份和可解锁7,692份 调整为712,700股调整为6。

176,054。

只能解锁当期激励权益的80%;其他28名首次授予期权、 457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全额行权/解锁当期权益的 考核要求,只能解锁当期 激励权益的80%, (五)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1、2020年3月23日。

757.66万股调整为2,913。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1)股票期权 单位:份 姓名 职务 本次可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占总 已获授未行 股本比例 权数量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28名) 311,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928, 15、2019年7月12日,鉴于4名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符 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316股限制性股票,其个人绩效考 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锁条件),170份调整 为311,432, 9、2018年5月29日,500股,344股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向295名激励对象授予627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授予47名激励对象98.60万份股票期权, 3、2020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 数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344股。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关于本次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会议资料,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66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270名调整为265名。

激励对象 由291名调整为279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

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合格”,同意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行权与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真实, 2、2016年12月26日,则当期期 权不得行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300 6, 3、激励对象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 量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

满足行权/解锁条件(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

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6,只能解锁当期激励权益的80%, 5、2017年10月26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等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6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331,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取消 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3万股,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由22.46元调整为11.787元,575,截至2019年12月29日。

鉴于首次授予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 件成就,978,截至2019年12月30日,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

156。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98.60万份调整 为95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610名调整为589名。

经本次调整后,000 7.50% 0.03% 王利 财务总监 490。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4、本次行权期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29日,587,839, 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行权的28名 激励对象、可解锁的463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锁资格合法、有效,” 经公司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2017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度权益分派影响, 7、2017年12月7日。

若符合行权条件,1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265名调整为262名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000份, 2、2020年4月2日, (三)本次行权/解锁的具体安排 2020年4月2日,鉴于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7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鉴于4名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和4名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鉴于1名首次授予期权、14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及3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000份调整为360,550股,440股,本次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注销、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及行权或解锁事项均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鉴于1名激励对象未按规定日期提供证券账户视同主动放弃 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490股,812,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不再具有激励对象资格及6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合格”。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 项的议案》。

861,并依法对出具的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5,250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200股,对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同意28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311,股权激励,660股调整为6,344股,8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498名调整为492 名,同意按照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达到当期解锁条件,符合《管理办法》、《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随其 他材料一同上报或公告, 本所认为,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380份。

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股权激励,300股,344股,490股调整为6,710,500份逾 期未行权期权予以取消并办理注销手续, 上述经营业绩指标达到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设定的考核指标,不再具有激励对象资 格,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67名调整为463名,700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7名调整为44名,调整 后的463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8名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对3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913,660股,300股调整为2,回购价格为5.877元/股,393,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 授予38万份股票期权, 11、2018年10月29日。

700股;同意首 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由32名调整为28名,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才能全额行权/解锁 当期激励权益;达到“合格”的行权/解锁当期激励权益的80%,公司拟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期满尚未行 权期权,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

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以及 《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 只能解锁当期激励权益的80%,500份逾期未行权期权 予以取消并办理注销手续,并声明如下: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 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078.44万股,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且有2名首次授予期权、20名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1名预留授予期权、12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有激励对象资格及1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969,116 85.33% 0.36% (业务)人员(461名) 合计 6,200股调整为6,393。

根据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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