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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时间安排

小金 09-17
股权激励_股权方案_股权培训_股权激励培训 - 金榜咨询师收录“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时间安排”,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下“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时间安排”吧。

股权激励计划作为一种由不同的时间点组成的长期的员工激励制度, 要使得股权激励计划达到很好的效果,股权激励计划中设置的时间点必须要经过巧妙的设计,既要达到企业长期激励的目的,又不会使员工感觉到遥不可及,要确保员工的努力能够得到激励的回报。一般而言,股权激励计划中会涉及以下时间点: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授权日、等待期、解锁期、行权日、行权窗口期和禁售期,等等。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时间安排

一、股权激励的有效期

有效期是指获授人可以行使股权所赋予的权利的期限(涵盖股权激励计划从经过股东大会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生效起,直至该激励计划涉及的最后一批激励标的股份行权或者解锁完毕、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时间段),超过这一期限就不再享有这种特权。

设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需要考虑到以下因素:

1、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而境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获得的限制性股票,至少要符合证券交易相关的锁定期的规定,通常最短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最长为36个月。对于非上市公司法律没有进行强制性规定,因此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我国非上市公司通常设置在3-8年。

2、企业战略的阶段性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设置应当与企业阶段性项目或者阶段性目标完成所需要的时限相一致。如果企业的阶段性战略目标计划的年限是5年,那么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可以设置为5-6年。如果短于这个时限,那么企业就不得不在未完成阶段性战略目标的情况下进行激励对象的行权,这显然不利于企业阶段性战略目标计划的完成。

3、激励励对象劳动合同的有效期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设置应当不超过激励对象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以避免激励对象劳动合同期限已满,而仍处于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的情形。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激励对象结束与公司的雇佣关系时,股权可能提前失效。

二、股权激励的授权日

授权日又称授予日,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的日期,是股权激励的实施方履行股权激励计划而为激励对象所接受的重要时点,诸如等待期、行权期、失效期等时间段,一般以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起算点,而不是以股权激励计划的生效日为起算点。股权激励计划的生效日一般是指非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者上市公司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而授权日是在股东大会通过后再召开董事会,由企业董事会制定的一个详细日期,授权日应在生效日之后的30日内确定。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授权日必须是交易日,且不能是下列日期: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不存在交易日与非交易日的区别,在分批集中对般权激励对象集中授权的前提下,授权日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授权日应当是工作日,在非工作日授权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授权日与企业考核日期相适应,最好在考核日期之后或者之前;

 投权日与企业战略目标的起始日相一致,这样会使企业的战略目标与股权激励i计划在时间的安排上相对应;

针对激励对象而言,详细授权日的确定可以参考以下日期:

激励对象受聘日

激励对象确定晋升之日

激励对象的业绩评定日

激励对象取得技术成果之日

激励对象负责或者接管公司重要项目之日

三、股权激励的等待期

股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是指激励对象获得股权激励标标的之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达到一系列事前约定的约東条件,才可以实际获得对激励股份或者激励标的完全处分权。这一段等待的时限就叫作股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设立等待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激励计划留住和激励员工的作用,实际上也就是增加激励与约東措施,能对授予对象长期捆绑,防止激励对象获取投机性的利润。如果激励对象离开公司,所有未行权的股权通常将作废。只有留在公司,并且保持高效率,将来才会获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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