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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募资近百亿引入存保基金 徽商银行股权之争何时休

小金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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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参与新设商业银行,还是收购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都会耗用不少资本。今年4月,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先是参股设立蒙商银行,再是逐步承接包商银行异地分行业务,补充核心资本成为当务之急。

  8月20日,徽商银行发布公告,为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拟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存保基金”)及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控”)分别发行不超过15.59亿股及1.76亿股内资股,拟将此次非公开发行净筹98.93亿元全部用于补充该行核心一级资本。

  徽商银行早有回A股上市的意图。然而五年过去了,徽商银行上市计划一直被提及,却始终未实现。去年6月,徽商银行还在商讨回A事宜,谁知今年大股东股权转让纠纷再生变数,徽商银行实现A+H股上市的计划再次被搁置。

  股权之争未有定数

  早在2015年,徽商银行就有回A股上市的意图。然而中静系与徽商银行董事会争斗已久,内部分歧未解,徽商银行回A股上市也成了空谈。

  去年8月20日,徽商银行第一大股东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新华”)与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若该协议顺利履行,中静新华将退出徽商银行股东行列,由杉杉控股取代其成为徽商银行第一大股东。

  在此之前,中静新华共持有徽商银行16.26%股份,分别是:直接持有内资股2.25亿股、控股子公司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静四海”)持有5.06亿股,以及旗下三家100%控制的境外公司合计持有12.46亿H股。

  不过股权转让过程却并不顺利。截至目前,只有中静四海51.65%股权完成交割并于去年8月完成工商信息变更。今年围绕此次股权转让事件又起波澜,双方甚至对簿公堂。

  中静新华7月9日公告称,按照《协议框架》,杉杉控股应在去年11月15日前付清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121.5亿元,但截至今年6月1日,杉杉控股仅累计支付48.9亿元。

  杉杉控股随即反驳称,中静新华违约在先,并表示已累计支付38.9亿元,却并未获得相应标的资产,还剩约20.08亿元转让款的标的资产未交割。此外,杉杉控股还表示,由于中静新华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设置障碍,导致后续履约无法进行。

  对于双方公告中杉杉控股已付款项的10亿元差额,中静系掌舵人高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今年4月底,杉杉方支付了10亿元,然后又让指定的一家公司以杉杉集团作为担保借走了10亿元。杉杉方付给我们10亿只是为了证实,杉杉方还是想继续履行协议的。”

  就诉讼内容而言,杉杉控股主张中静新华退还已付资金9.7亿元,并要求中静新华协助办理持有徽商银行内资股2.25亿股股份转让以及相关费用等。中静新华也不甘示弱,诉讼请求包括要求杉杉系返还中静四海51.65%的股权并赔偿损失等。

  目前,上海金融法院将对此案件进行审理。在案件结束前,徽商银行回A股上市计划或仍将继续停滞。《投资者网》就股东纠纷进展情况等问题致电徽商银行,电话未接通。

  配股引入存保基金

  截至2019年末,徽商银行总股本121.55亿元,杉杉控股通过控股中静四海持有该行4.16%股权;中静新华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股12.1%。

  根据双方诉讼请求,乐观估算,若杉杉控股赢得诉讼,将完成对7.31亿股徽商银行内资股的实际控制,但也仅占该行总股本的6.01%。可见,无论官司结果如何,股权分配,杉杉控股大概率将无缘徽商银行第一大股东。若中静新华赢得诉讼,将重新持有徽商银行16.36%的股权。

  不过在引入新股东后,局面或将有所改变。

  8月20日,徽商银行发布公告,宣布拟向存保基金及安徽交控分别发行不超过15.59亿股内资股及1.76亿股内资股。据公开资料显示,存保基金于去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由中国人民银行100%持股。

  配股后,徽商银行总股本将增至138.9亿股,而原有股东所占比例将会有所稀释。乐观估计,杉杉控股持股比例将稀释至3.64%,哪怕赢得诉讼后也仅占徽商银行股本的5.26%。中静新华持股比例降至10.59%,若成功收回杉杉控股持有的中静四海51.65%的股权,其持有的徽商银行占比也将降至14.23%。

  此次配股筹资后,存保基金将成为上市规则下的主要股东,持有徽商银行15.59亿股,持股比例为11.2%。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8.08(1)(a)条规定,无论何时,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数目总额必须至少有25%由公众人士持有。若徽商银行公众流通股低于这一最低限额,则会被港交所停牌甚至面临退市风险,除非获得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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