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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小金 08-21
股权激励_股权方案_股权培训_股权激励培训 - 金榜咨询师收录““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下““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吧。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行重大决策听证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09]239号)精神及《玉溪市卫生局关于在市级卫生单位启动实施服务承诺制等四项玉卫发【2009】403号,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及时、高效地满意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多样化的需求,努力把我院打造成一个行政效能高、服务本领强、工作作风硬、人民群众满足的政府妇幼卫生保健服务单位,确保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以下简称“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等规定,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努力打造高效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务实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和谐玉溪。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切实做到重大事项让公众知晓,重大决策让群众参与,丰富参与意见和建议的社会群体构成,拉近妇幼卫生保健与公众的距离;进一步落实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最大限度地充分了解民情、集中民智,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制度上保证把全院各项决策和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服务机制,满意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多样化的需求,畅通我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增加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实现玉溪市妇幼保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二)公开公正原则。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过程,为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提供条件。
    (三)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注意实效和效率,严格遵守时限规定,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四)监督问责原则。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严格行政问责,保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实施范围
    院属各科室。
    五、工作重点
    以政务公开和行风政风民主评议为重点,打造廉洁政府;以倾听民意、兴办事实为重点,打造服务政府;以科学决策、提高执行力为重点,打造务实政府;以优化发展软环境为重点,打造高效政府;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打造法治政府。
    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前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时和决策后的实施过程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真实的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实施的涉及公共利益、社会普遍关怀的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在推进重点工作过程中和工作完成后,向社会进行通报,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并监督其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政务信息查询制度��通过丰富和完善各种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及时、高效地满意社会对政务信息的多样性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民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目标任务的实现,成立院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方为群 党支部书记 院长
    副组长:施家有 副院长
    马丽红 副院长
    成 员:罗明恒 院办公室主任
            李明军 院党支部副书记 办公室副主任
        孙云梅 院财务科科长
        沈用冰 医务科科长    
            杨少华  医技科科长
        李家辉 门诊部主任
        刘利群  住院部副主任
            吕美凤  药剂科科长
            董源刚  遗传中心主任
            林全民  信息与健康教育科科长
            杨芝英  护理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局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监督检查、投诉受理和问责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明恒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明军同志兼任。
职责分工:
    院办公室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协调推进,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组织材料、督促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日常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相关的宣传报道、网上发布和与市卫生局办公室的协调联系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09年10月�11月)
    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同时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学习发动(2009年11月�12月)
    召开全院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会议,全面安排布置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院属各科室要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通过集中辅导、出黑板报、政务公开栏、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扩大参与面,提高知晓度,确保制度正确、全面、系统的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列入2010年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组织实施(2010年1月开始)
    1.1月1日开始,启动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通过组织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活动,将涉及2010年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等按实施细则规定适时进行公开。
    各科室要果断贯彻执行区政府制定的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和本通知要求,将涉及本单位、本科室2010年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报送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文档),股权分配,由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本年拟听证、公示、通报事项目录;目录报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备案后,由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听证、公示、通报活动。
    2.院办公室要确保由“96128”转接过来的政务信息查询电话在工作日内上班时段有专人或兼职人员值守,接入答询。
    对“96128”政务信息查询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需要向各科室征询、了解或需要科室提供数据、材料的,各科室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和提供,不得拒绝或推诿,违者由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监督检查(2010年2月)
    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网络。坚持定期、不定期对院属各科室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足、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视情形启动问责程序;对违纪违法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巩固提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06年3月开始)
    院属各科室要将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作为今后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要总结近年来我院在高效、服务、法治、务实、廉洁建设的好经验、好办法,结合市政府下发的四个实施细则以及我院制定的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以便于公众知晓和参与的方式来公开全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政务信息。将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制度与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结合,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和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着眼长远、拓宽视野,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根据各科室的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践,积极大胆进行有益尝试,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探索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建立起运行公开、程序严密、行为规范、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
    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进落实工作的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四项制度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院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进工作抓实、抓好。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熟悉,加强领导。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详细体现,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配合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贯彻执行。
    (二)突出重点,注意实效。加强重点领域管理,以亟待需听证、公示、通报、查询的工作为当前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切入点,以基础建设项目、单位重大决策、大型设备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以及人事管理为重点,抓好四项制度的启动实施工作,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紧紧抓住审核、审批权和重大行政管理权及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行政权力,制定需听证、公示、通报、查询内容和程序,自觉约束、规范单位、科室的行为,使权力行使的责任更加明晰,程序更加规范,确保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次月的5日前将上月实施情况按要求报市卫生局、市政府信息产业办,并将我院听证、公示、通报、查询事项公布在门户网站设立的专栏中,每季度至少报送一期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简报。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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