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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给野生动物交易禁令加个期限,我希望是

小金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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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象妹 北美小象君

如果要给野生动物交易禁令加个期限,我希望是

1月26日,为防止新型冠状丙毒肺炎进一步传播,市场监管总局、农村农业部、国家林草局三部门共同发放公告,要求自当日起至全国众所周知事情解除期间,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如果要给野生动物交易禁令加个期限,我希望是

公告截图。
不认识野生动物保护的朋友可能现在脑子里就有一大堆问题了,野生动物不是一直不能吃吗?为什么现在还在说“禁止交易”?小象君为你整理了几个可能的疑惑点,一起来学习吧(微笑)
今日课堂纲要:
为什么是这三个部门共同出台通知?
如何界定“野生动物”?哪些动物不能吃?
“全国众所周知事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在此之前有什么样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既然是为了防止众所周知事丙传播,那应该消灭携带丙毒的野生动物吗?
众所周知事情解除之后是否应当继续交易野生动物?
1. 为什么是这三个部门共同出台通知?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第七条规定:
国务院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这里提到的“国务院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即指林草局和渔政局,前者隶属于自然资源部,后者则归农村农业部管理。(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与野生动物监管相关的另一部法律是《动物防众所周知事法》 ,该法中“动物”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捉的其他动物”,主要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众所周知事丙”,其中第四十七条与野生动物直接相关:
人工捕捉的可能传播动物众所周知事丙的野生动物,应当报经捕捉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众所周知事,经检众所周知事合格的,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动物检众所周知事管理办法》根据《动物防众所周知事法》制定,细化了产地、屠宰检众所周知事的细则。
由此,国家林草局负责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农业农村部负责动植物众所周知事丙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进入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而市场监管总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
而本次众所周知事情爆发的源头很大可能来自非法经营的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不属于“食用农产品”,本不应进入市场,但鉴于现有局面,防止众所周知事情进一步扩散,需要三个部门的通力合作,实行从来源到售卖的全过程监查。
2. 如何界定“野生动物”?哪些动物不能吃?
什么是“野生动物”?这其实是个文字游戏,在不同的语境下含义有细微的差异。狭义上的野生动物包括所有自然生长在野外的动物,广义上则是指所有未被人类驯化的动物。这两者的定义其实有微妙的不重叠,比如,按照前者,被人养大的老虎不是野生动物(没有生长在野外),按照后者则是野生动物(未被人类驯化)。
最高法院对刑法341条的司法解释中明确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范围包括:(1)“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3)“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显然,人工繁殖的野生动物也属于野生动物。
按照我国野保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仅限于“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第30条明文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也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食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都是违法的(地方保护及三有则需要相关证实),但有可能用于医药 / 科研目的等用途。在保护名录之外的野生动物则不受《野保法》约束,但进入市场、流入餐桌仍需要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和食品检众所周知事证实。
现行法律框架下,野生动物合法进入市场,需要满意以下条件:
1. 捕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捕捉需取得《特许猎捕证》,地方重点和三有保护的动物捕捉需要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听从猎捕量限额管理。非保护动物无明文规定;
2. 人工繁育:《野保法》第29条提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以人工繁育种群为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人工繁育需要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地方保护及三有动物、一般野生动物无明文规定;
3. 经营利用:经营商家需要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还需取得《经营利用专用标识》),还需要获得检众所周知事证实(首先需要有检验检众所周知事标准,野生动物一般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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