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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 08-13
 海南永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庆豪・万景�”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申请函》等材料收悉。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123号)有关规定,现就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小区物业服务费标准:
―1―
1、保障性住房:纯生活用房1.50元/平方米.月。
2、非保障性住房: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执行。
3、营业性用房(小区外围商辅):按合同约定。
二、小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住宅小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市价字〔2012〕66号文执行。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海口市琼山区物价监督检查局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
2016年6月30日印发
保障性住房物业小区审批表
海南永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庆豪・万景�(一期)拟定,
物业服务费标准如下:
相关部门
1、保障性住房:纯生活用房
1.50元/平方米.月。
2、非保障性住房: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执行。
3、营业性用房(小区外围商辅):按合同约定。
盖章
经审核,材料齐全,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关
于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
[2015]123
号),拟定以上标准。
复核意见
初核意见
吴育俊
2016年6月27日
2016年月日
审核意见
2016年月日
备案档案编号B0228182
审批文号
领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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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海发改物价〔20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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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身份证号码
证件编号
发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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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发证日期
备注此表为保障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审批时价格主管部门存档专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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