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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信息: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0年)

小金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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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信息: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0年)   时间:2020年08月09日 18:50:38 中财网    
原标题:石基信息: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0年)

石基信息: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0年)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0-22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0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6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详见2016年8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2、为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严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备忘录等配套制度
规定,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
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详见2016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3、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
确定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为: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800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738.5万
股,预留61.5万股),首次授予对象510人,行权价格为25.38元,自授权日开始经过24
个月的等待期,在满意行权条件的前提下,在可行权日按照30%、30%、40%的行权比例分
三期行权。详见2016年9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4、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2016年
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10月18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将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10名调整为506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00万份(首次授予738.5
万份,预留61.5万份)调整为797.28万份(首次授予735.78万份,预留61.5万份)。详见
2016年10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5、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且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完成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石基JLC2;期权代码:037724。首次授予506
名激励对象735.78万股股票期权,授予价格25.38元,期权有效期60个月,等待期24个月,
分三期行权。详见2016年11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6-71)。


6、2017年7月7日,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38元/股调整为25.34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
小数)。详见2017年7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
告》(2017-36)。


7、2017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06名调整为494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97.28万股(其
中首次授予735.78万股,预留61.5万股)调整为786.2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24.73万股,
预留61.5万股),同时同意向32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61.5万股股票期权。详见2017
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


8、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17年9月14日完成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石基
JLC3;期权代码:037747。预留授予32名激励对象61.5万股股票期权,授予价格25.34元
/股,期权有效期48个月,等待期24个月,分两期行权。详见2017年9月15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7-47)。


9、2018年6月22日,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34元/股调整为25.24元/股(行权价格保
留两位小数)。详见2018年6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018-33)。


10、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94名调整为46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2
名调整为29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86.2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24.73万股,预留61.5
万股)调整为752.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93.76万股,预留59万股),详见2018年10
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18-46)。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
行权方式,第一个行权期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止(法定禁止行权期
除外),第一期行权涉及激励对象462人(首次授予),股权激励,可行权期权数量208.128万份,详
见2018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2018-47)以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的公告》(2018-48)。


11、2018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1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44.5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2.02万股,预留
2.5万股)的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详见2018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
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18-49)。


12、2019年6月4日,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24元/股调整为25.14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
位小数)。详见2019年6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019年)》(2019-30)。


13、2019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29名调整为27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52.76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93.76万股,预留59万股),调整为751.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93.76
万股,预留58万股),详见2019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
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预留股份)》(2019-35)。2019年8月1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经调整的1万股预留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公司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
方式,第一个行权期自2019年8月8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
第一期行权涉及激励对象27人(预留部分),可行权期权数量29万份。详见2019年8月
10日、2019年8月21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的公告》(2019-36)、《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采用
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2019-37)。


14、2019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62名调整为454名,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693.76万股调整为681.8049万股,共注销119,551股失效股票期权。详见2019年
10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19-44)。


2019年10月2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119,551
股失效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详见2019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
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19-47)。


2019年10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期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可行权期限原则上
为2019年10月18日至2020年10月17日(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第二期行权涉及激励
对象454名(首次授予),可行权期权数量共计204.9360万份。详见2019年10月22日、
2019年11月21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2019-45)、《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
主行权模式的公告》(2019-52)。


二、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2020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确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
日总股本为基数,参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变化”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下一年度。


公司正在实施《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发生变化,
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1,070,744,175股,公司依据法律规定,按照已召开的2019
年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变化”的原则,按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
本1,070,744,1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上述利润分


配方案将于2020年6月30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调整公式: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调整结果

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的原行权价格均为25.14元/股,根
据上述公式,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25.14元/股-0.04元/股
=25.10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


三、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基于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亦未侵犯公司及公司全体
股东特殊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
价格进行调整系基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 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调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
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亦未侵犯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现行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宜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剩余首次及预留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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