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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管理团队合伙人计划股票购买完成的
小金 07-2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激励,审议通过了《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管理团队合伙人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管理团队合伙人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管理团队合伙人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管理团队合伙人计划(以下简称“本合伙人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合伙人计划股票购买情况
截至2020年7月20日,本合伙人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东青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161.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92%,成交金额1,334.2725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成交均价为8.25元/股。
至此,本合伙人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员工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管理团队合伙人计划(草案)》中的拟认购份额一致。本合伙人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锁定12个月,锁定期自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0日。
二、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本合伙人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详细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合伙人计划,本次合伙人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合伙人计划份额,本次合伙人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合伙人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合伙人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合伙人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合伙人计划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合伙人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次合伙人计划及相关董事均将回避表决。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重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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