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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小金 07-21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堆龙荣诚”)持有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租赁”、“公司”)股份总数116,851,389股,股权分配,占公司总股本3.91%。根据堆龙荣诚在公司IPO期间作出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堆龙荣诚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继续减持。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堆龙荣诚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6,851,389股,即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9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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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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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荣诚于2019年10月14日和15日分别以每股6.09元、6.05元的价格减持了1,070,500股、32,900股,合计1,10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详细情况详见《江苏租赁: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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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堆龙荣诚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承诺的主要内容:
1. 自江苏租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江苏租赁股份,也不由江苏租赁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持有的江苏租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江苏租赁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3. 在所持江苏租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所持江苏租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4. 持有的江苏租赁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持有的江苏租赁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江苏租赁,并由江苏租赁及时予以公告,自江苏租赁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以减持江苏租赁股份。
5. 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江苏租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6. 自江苏租赁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江苏租赁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详细情形等
堆龙荣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重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堆龙荣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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