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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修订稿)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激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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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修订稿)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激智科技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时间:2020年07月13日 16:41:07 中财网
原标题:激智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修订稿)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激智科技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5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修订稿)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
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指南》”)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2日。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办公地点内部公告栏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公司员工以电话或书面形式,股权分配,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监
事会对反馈情况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并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子公司)是否存在雇佣或劳务关系、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
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指南》等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结果结合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含子公
司)。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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