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宝盆 > 行业新闻 > 正文
佳士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佳士科技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小金 07-11股权激励_股权方案_股权培训_股权激励培训 - 金榜咨询师收录“佳士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佳士科技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下“佳士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佳士科技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吧。
佳士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佳士科技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9:06:04 中财网
原标题:佳士科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佳士科技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佳士科技 股票代码:300193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事项
是否存在该事项
(是/否/不适
用)
备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否
4
是否存在其他不相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否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6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否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7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如是,是否说明前
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是/是
8
是否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否
9
是否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10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11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否
12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
否
13
是否存在其他不相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否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15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否
16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否
17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
益数量的20%
是
18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的,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是
19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10年
是
20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1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不得
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
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是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
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
总额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
励计划权益总额的百分比;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及其计算方法
的说明
是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
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
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可
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以
及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
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说明
是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或者授权日的确定方式、可
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
是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其确定方法。如采用《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确定授予价
格、行权价格,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独立董
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该定价是否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发表意见并披露
是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的,股权分配,
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件;拟分期行使权益的,应
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权益的条件;约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
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充分披露所设定指
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后期
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期激励计划,应充分说明原因及
合理性
是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当明确
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是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
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是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的确定方法,估值模
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
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是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
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是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者争端解解
决机制
是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
者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
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
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是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2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23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有
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是
24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
是否不少于3家
不适用
25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26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否
少于1年
不适用
27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28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
的50%
不适用
29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权登记日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
否少于1年
否
30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是
31
各期归属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是
32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1年
不适用
33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
不适用
34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35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
股票期权总额的50%
不适用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36
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
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是
37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管理办法
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是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是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是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管理
办法》的规定
是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是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是
(6)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否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否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是否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是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是
38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专业
意见是否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是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39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是
40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否拟回避表决
是
41
监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监事是否回避表决
不适用
42
是否存在金融创新事项
否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填写情况有误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1日
中财网
Tags: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培训,股权课程,股权培训课程,股权专家,股权激励培训,股权激励课程,股权架构设计,合伙人协议,股权分配方案,股权设计专家,股权律师,投资协议,股权激励方案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