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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找万商咨询"
小金 07-10原标题: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105
特殊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需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9日当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详细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吕波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12人(包括由股东代表代为出席的股东,下同),股权激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70,775,4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579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7,930,4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965%。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5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98,705,8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4758%。其中,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含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42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0,852,2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0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251,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01%;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795,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72%;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8,649,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795,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75%;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8,649,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795,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72%;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本议案属于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
表决结果:同意1,198,647,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反对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794,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4%;反对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昆、殷成瑀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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