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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找万商咨询"
小金 07-02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拟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在公司官网发布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0年6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2020年6月29日18:00时,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和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公告编号:2020-06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于2020年7月6日在北京召开,股权分配,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7),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根据相关规定发布提示性公告,并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0年7月6日下午2:30。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27号一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特殊决议事项:
1、审议《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公司章程〉修订案》。
以上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7月6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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