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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遭股东违规占用11亿 实控人陈爱莲等收警示函"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找万商咨询"
小金 07-01
原标题:万丰奥威遭股东违规占用11亿 实控人陈爱莲等收警示函
证监会官网近日披露的2份罚单显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万丰奥威,证券代码:002085)存在两项违规事项:一、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二、关联交易未经审议及披露。
2018年初至2020年3月底,万丰奥威被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累计11.21亿元,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累计人民币22亿元、美元1亿元。截至目前,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违规担保尚有余额0.8亿美元未解除。上述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万丰奥威还存在关联交易未经审议及披露的情况。2019年1月23日,万丰奥威子公司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奥威尔”)与控股股东原子公司万丰航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航空工业”)共同收购苏州御翠源贸易企业(普通合伙),股权激励,收购总价4.00亿元。其中宁波奥威尔担任有限合伙人(LP),出资占比99.90%;万丰航空工业担任普通合伙人(GP),出资占比0.10%。上述重大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万丰奥威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万丰奥威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2018年资金往来金额3.76亿元。上述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万丰奥威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万丰奥威时任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陈爱莲、现任董事长陈滨、总经理董瑞平、董事会秘书章银凤和财务总监陈善富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2020年6月22日,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前述5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万丰奥威2019年年报显示,万丰集团持有万丰奥威46.18%的股份,是万丰奥威的控股股东,陈爱莲持有万丰奥威4.46%的股份,并持有万丰集团39.60%的股份,为万丰奥威的实际控制人。
浙江证监局指出前述5人应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及时解决违规担保问题,纠正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吸取教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组织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并于2020年7月10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同日,针对上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浙江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万丰奥威的控股股万丰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违规 股东 控股股东 证监 警示函 实控人 万丰奥威 陈爱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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