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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浩云科技 :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股权激励

小金 06-23

浩云科技: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浩云科技 :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21:21:44 中财网    
原标题:浩云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浩云科技 :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浩云科技: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浩云科技 :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股权激励方案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6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6月22日,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3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股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亦分别就本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2018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3月27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3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
案》、《关于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
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议案并对公司调整
后的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调整事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
解锁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回购注销事项以及授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调整事项、第二期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
回购注销事项以及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
务顾问就公司前述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8年6月13日,公司办理完毕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合计
1,561.4619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股权分配,相关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6
月15日。


6、2018年6月14日,公司办理完毕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合计
100.816万份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7、2019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2019年3月4日作为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合计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9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亦分别就本次预留部分授予事项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5日,公司对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1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9、2019年4月26日,公司办理完毕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
合计96.5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相关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4
月30日。


10、2019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因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
毕,同意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数由1,657.9619万股
调整为2,815.773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561.4619万
股调整为2,651.8838万股,首次授予价格由5.681元/股调整为3.33元/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50万股调整为163.8894万股,预留部分授予价
格由5.94元/股调整为3.48元/股;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100.8160万份调整
为171.2190万份,行权价格由11.414元/股调整为6.7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
就前述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调整事项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11、2019年6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注
销/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注销/回购注销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期可
行权/解除限售、注销/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0年6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考核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
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考核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
相关议案。因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18年股


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33元/股调整为3.285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48元/股调整为3.435元/股。授
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72元/股调整为6.67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项

鉴于公司“以截至2020年4月23日的总股本692,321,414股扣除回购专
户持有的股份5,704,800股后的股本686,616,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的2019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
5月27日实施完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股权激励,公司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需对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行权价格作相应调整,相关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33元/股调整为3.285元/股;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48元/股调整为3.435元/股。


2、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72元/股调整为6.675元/股。


三、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授予/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依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作相应调整。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行权价格作如下
调整: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33元/股调整为3.285元/股;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48元/股调整为3.435元/股。


2、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72元/股调整为6.675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审核后,认为:

1、鉴于公司“以截至2020年4月23日的总股本692,321,414股扣除回购


专户持有的股份5,704,800股后的股本686,616,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的2019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于2020
年5月27日实施完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需对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行权价格作相应调整,相关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33元/股调整为3.285元/股;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48元/股调整为3.435元/股。


(2)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72元/股调整为6.675元/股。


2、以上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浩云科技本次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授予
及行权价格、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行权及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的相关事
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
限制性股票的行权及授予价格调整依据《2018年激励计划(草案)》进行,符合
《管理办法》《2018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第二期行权的行权条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解锁条件
以及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公司回购注
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中6名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相应限制性股票系
依据《2018年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的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2018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
司尚需就本次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授予及行权价格、部分股票期权行权、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以及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


调整授予及行权价格、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行权、解除限售、回购注销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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