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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股权激励方案
小金 06-20持股5%以上的股东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536,022,2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91%)的股东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海担保”)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两种方式相结合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2,881,7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1%,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起始日期不早于2020年6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期间为: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收到京海担保递交的《关于拟减持所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股权激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京海担保持有公司股份536,022,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京海担保2007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的股份及由该等股份转股、送股而来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42,881,778股,股权激励,占公司总股本的0.71%;
4、减持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起始日期不早于2020年6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期间为: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两种方式相结合;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其他: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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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京海担保不存在未能正常履行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京海担保对公司及股东所作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京海担保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亦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计划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京海担保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京海担保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和京海担保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京海担保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所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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