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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洲: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权激励方案

小金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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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0-10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股权分配,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6 月 5 日(星期五)14:0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5 日 9:15 时~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5 日 9:30 时~11:30 时和 13:00 时~15:00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 5 号海口美兰机场逸唐飞行酒店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人 代表股份 占公司有 人 代 表 股 份 占公司有 人 代表股份数 占公司有 数 数量 表决权股 数 数量 表决权股 数 量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 份总数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1 89,481,652 10.9920% 11 187,559,661 23.0399% 12 277,041,313 34.031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听取了《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277,041,313 276,948,913 99.9666% 92,400 0.0334%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8,328,702 8,236,302 98.8906% 92,400 1.1094% 0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277,041,313 276,948,913 99.9666% 92,400 0.0334%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8,328,702 8,236,302 98.8906% 92,400 1.1094% 0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277,041,313 276,948,913 99.9666% 92,400 0.0334%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8,328,702 8,236,302 98.8906% 92,400 1.1094% 0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277,041,313 276,947,913 99.9663% 80,400 0.0290% 13,000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8,328,702 8,235,302 98.8786% 80,400 0.9653% 13,000 0.1561%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277,041,313 276,948,913 99.9666% 92,400 0.0334%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8,328,702 8,236,302 98.8906% 92,400 1.1094% 0 0.0000% (六)关联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陈 阳友、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与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恒阳农业 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阳友先生,股权激励,陈阳友先生同时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陈阳友先生、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股东。 出席会议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本公司 89,481,652 股股份。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187,559,661 187,467,261 99.9507% 92,400 0.0493%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8,328,702 8,236,302 98.8906% 92,400 1.1094% 0 0.0000% 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信息。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媛律师、魏莱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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