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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股权激励方案

小金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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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0年6月 23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的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2020 年 6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8.会议地点:首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石景山路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4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报告》。 提案二《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4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报告》。 提案三《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4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提案四《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4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五《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9 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低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且为负值,因此根据《公司章程》“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规定,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提案六《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4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提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4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提案八《关于重新签署及2020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 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公告》。 提案九《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 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提案十《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 协议》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 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金融服务协议》。 提案十一《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 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首钢集团财务公 司二〇一九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提案十二《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 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风险处置预案》。 提案十三《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以及符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条件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以及符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条件的说明》。 提案十四《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提案十五《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预案》。 提案十六《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预案》。 提案十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 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提案十八《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该提案为特别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 年 6 月修订)。 提案十九《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研究与决策事项增多,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加大了责任,同时考虑北京地区工资水平增长变化,股权激励,在参照目前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及北京部分国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的基础上,建议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 9 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 12 万元(含税)。 提案二十《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唐荻、张斌连续 6年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对上述独立董事进行调整,股权激励,选举刘燊、彭锋为新的独立董事人选(简历附后),两位人选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 进行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案二十一《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该提案只向股东大会报告,无需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提案二十二《关于总经理2019年度薪酬兑现及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议案》 该提案只向股东大会报告,无需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9 年度董事会报告 √ 2.00 2019 年度监事会报告 √ 3.00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4.00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8.00 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及 2020 年度日常关 √ 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9.00 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 10.00 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 √ 议 11.00 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 12.00 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 √ 13.00 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 √ 券条件以及符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条件的议案 14.00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子议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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