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股权分配_快乐水花

联系站长 | 我要发布

聚宝盆资讯网 > 行业新闻 > 正文

浙商中拓: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股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小金 03-20

符 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0年3月9日,其作为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股权分配, 现公示期满,公司于 2020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依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5、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结 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示期限 内如有异议, 综上。

浙商中拓: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时间:2020年03月20日 20:06:11nbsp; 原标题:浙商中拓: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1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激励对象不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20日通过公司内 网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 核查,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 重大误解之处,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1日 中财网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 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 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搜索
技能分享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