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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员工股权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 中财网
小金 05-21公司监事会认为,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 3、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 中财网 。
用友网络: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0年05月20日 21:51:00nbsp; 原标题:用友网络: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 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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