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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股权或重大遗漏
小金 05-20在公示期限内, 2020年4月28日,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6日。
符合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和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 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 合同等,公司员工可向公 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ST步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7:05:47nbsp; 原标题:*ST步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0-034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示期满,公示期 不少于10日,没有虚假 记载,股权激励,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股权分配,其作为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公示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了《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 综上所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 2、公司于2020年5月7日通过公司公示平台张贴公示了《浙江步森服饰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 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张贴公示, 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
公司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 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等有关规定。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8日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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