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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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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宝盆资讯网收录“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下“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吧。

  在公司中,我们有时候会把员工股权激励协议和劳动合同并为一谈,这样做有什么问题吗,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差别,对这一点不了解的朋友可以来了解一下

  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是单位与员工通过书面协议形式,规定企业员工获得公司股权,使其享有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使其尽心尽力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是公司发展必要的一项相对长期的核心制度安排。

  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因此员工股权激励协议和劳动合同二者的概念、内容、形式、法律性质和地位是有很大区别的。员工股权激励协议无法代替、也不能证明劳动合同,更加不属于劳动合同。

  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关键问题2018

第一,吸引外部优秀人才,给企业不停地输送新鲜血液。对于员工来说,其身价不仅取决于固定工资的高低,更取决于其所拥有的股权或期权的价值和数量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6、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说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之间是有区别的,它们不可以一概而论,在这一点上大家要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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