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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股从哪里来的一看便知的精简短文
11-20对于不了解这方面的人讲,一说到股权激励,我们马上会想到的就是股权激励的股从哪里来的?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我们搜集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来和大家一起探讨,你是不是也有这个疑问呢?那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咯!根据不同的公司类型,股权激励中的股权来源方式也有所差异,实际股权来源一般有四种方式我们来:
(1) 公司发行新股时预留的部分新股。根据新公司规定,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否则需要转让或减资注销。股权激励周期一般为3-5年,因此,此股权来源尚未成主流。
(2)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新股。此法在新公司法实施后成为激励股权的重要来源,但需要通过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回购本公司股权变得可行,但股权收购总量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5%;
股权激励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已解决)
持肯定的一方认为,股权激励实际上是属于高级管理者的劳动报酬,但是是否应当给付,则应当按照其是否达到给予股权激励的预期目标来确定用人单位是否兑现。在实践案例中,举证较为困难
(4)原股东转让其所持有一部分股权给激励对象。此法无法律风险,但会稀释原股东股权,所以,以大股东转让方式居多;
以上四种方式在实际应用中均有体现,主流方式为前两种。实际股权集表决权、剩余分配权和分红权于一体,虽有激励程度强,时效长的特点,但也有“手续复杂、恶性股东隐患”等劣势。所以,很多公司,尤其是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股权一般由专门的持股平台持有,且在持股平台内封闭流转。同时,激励股权的表决权统一由持股平台代表持有,激励对象只保留分红权和剩余分配权。以此规避实股激励的劣势。
虚拟股权指名义上享有股权而实际上没有表决权和剩余分配权,仅享有分红权以及部分增值收益,激励对象获得股权时不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操作简单。
采用虚拟股权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可以通过组合分红权、股权增值权、出资价格或形式等情形,形成多种股权激励方案,形式多样。相比实股激励,使用虚拟股权激励方式,因其“便于操作,不涉及股权稀释和恶性股东”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青睐。但使用虚拟股权,激励对象的归属感较弱,激励效果比较低。
股权激励培训网小编提醒您:在企业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还需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合适的激励方案,以达到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助力企业长期发展为目的。如遇相关问题请记得及时与我们联系,从而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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