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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价值过百亿的徽商银行股权转让卡在哪?
小金 07-19原标题:杉杉与中静系互相起诉!价值过百亿的徽商银行股权转让卡在哪
两张公告将徽商银行(03698.HK)背后的一笔重大股权交易纠纷暴露于公众面前。这笔股权交易如若按计划完成,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将接替中静系有望成为徽商银行的第一大股东。然而,双方却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了纠纷,并且闹上了法庭。
7月10日,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通过其认证微信号“杉杉通”发布了《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静新华诉讼情况的声明》(下称《声明》)。以此往返应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静新华)在7月9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下称《公告》)。
《声明》显示,6月1日,中静新华向杉杉控股发出了关于终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通知。6月2日,杉杉控股将中静新华告上了法庭。6月17日,杉杉控股通过上海金融法院查封(冻结)中静新华持有的徽商银行224781227内资股股份。
与此同时,中静新华很快反击。据《声明》,杉杉控股于7月6日收到了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而在此前的7月3日,中静新华通过黄山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了杉杉控股和杉杉集团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据《公告》显示,上述被冻结的资产为银行存款和杉杉股份(600884.SH)股票,价值为13亿元。
中静新华为何要终结与杉杉控股之间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中静新华认为,杉杉控股应在2019年11月15日前付清徽商银行股权转让全款,但截至今年6月1日,杉杉控股并未付清全款,违背了协议;杉杉控股则认为,中静新华在办理徽商银行内资股过户过程中,拖延提交转让材料,在相关部门审批、办理过户过程中设置障碍,导致到今日仍未完成过户,违背了协议。
付款数目和进度引发冲突
2019年8月20日,杉杉控股(代表全部买方)与中静新华(代表全部卖方)签订了《关于转让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之框架协议》(下称协议)。
据澎湃新闻拿到的一份经整理的案情概要显示,《协议》约定,中静新华向杉杉控股及杉杉控股指定的主体转让三部分资产:中静新华持有的2.2478亿股微商银行内资股股份;中静新华持有的中静四海实业有限公司的51.6524%股权(中静四海公司持有徽商银行内资股,该51.6524%股权对应徽商银行2.696亿股内资股);中静新华境外主体合计持有的徽商银行12.4586亿股H股股份。上述交易资产的转让价格,双方按徽商银行2018年6月30日净资产数据的1.5倍予以确定,为6.981818元/股,三部分资产交易总价为121.5亿元人民币,买方必须在2019年11月15日前付清款项。
根据杉杉控股的《声明》,按照协议约定,杉杉控股及杉杉集团已累计支付交易对价38.90亿元,但目前中静新华仅向杉杉集团交割了中静四海51.6524%股权的标的资产,对应交易对价为18.82亿元(该股权转让协议由中静新华与杉杉集团另行独立签署,交易款项亦由杉杉集团以自有资金支付)。杉杉控股已付的剩余20.08亿元股权转让款,中静新华并未向杉杉控股交割相对应的交易标的资产。
值得一提的是,杉杉与中静系之间的渊源早于此次交易之前。天眼查显示,中静四海原来的两名股东分别是中静新华和杉杉集团,两者分别持股51.6524%、48.3476%。通过此次交易,杉杉控股实现了对中静四海的100%控股。
杉杉控股认为,中静新华在办理其持有的2.2478亿股徽商银行内资股过户过程中,拖延提交转让资料,在相关部门审批、办理过户过程中设置障碍,时至今日仍未过户至杉杉控股名下,违背了协议约定,导致后续履约无法进行,对此中静新华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中静新华的《公告》表示,《协议》约定杉杉控股应于2019年11月15日前付清全款,但截至2019年11月15日,杉杉控股累计支付29.30亿元。截至今年6月1日,杉杉控股累计支付48.90亿元。因此,中静新华认为,杉杉控股未能按约履行协议内容。
中静新华提出终止协议,杉杉控股先行提起诉讼
6月1日,中静新华向杉杉控股发送了关于终止“框架协议”的通知,单方面终止协议。杉杉控股则立即于6月2日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并完成立案。
6月12日,杉杉控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上海金融法院于2020年6月17日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查封(冻结)被保全人中静新华持有的徽商银行的额度为224781227内资股的股份;保全期限:2020年06月17日至2023年06月16日。
杉杉控股称,中静新华向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黄山中院”)提起相同诉讼,黄山中院于2020年7月3日查封了杉杉控股和杉杉集团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
中静新华在《公告》里称,其已于近日向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现已完成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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