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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会计核算制度 珠海港 : 会计核算制度"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找万商咨询"

小金 07-05

珠海港:会计核算制度 珠海港 : 会计核算制度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19:06:16 中财网    
原标题:珠海港:会计核算制度 珠海港 : 会计核算制度

珠海港:会计核算制度 珠海港 : 会计核算制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制度



ZPH-GF-CWB-007







未命名












(经2020年7月3日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次会议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会计核算政策 ............................................................... 3
第三章 附则 ............................................................................. 4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部及公司全资、控股企业。




第二章 会计核算政策



第三条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
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真实、完整地反映报
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五条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第七条 公司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
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
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八条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
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
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
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
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公司不一致的,公司在合并日按照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
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


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
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
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
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
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
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第九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
(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
计期间与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
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
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
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
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
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
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
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
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
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
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
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
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
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
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
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
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
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
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
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
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
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
当期投资收益。


第十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
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
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第十一条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一)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
率近似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
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
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
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二)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
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
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
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
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
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
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第十二条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
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一)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
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
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
额。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
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


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
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
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
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
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
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
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
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
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
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
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
确认金额。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
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
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
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
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
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
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意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
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
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
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意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意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
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
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
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
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
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四)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
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
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
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
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
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
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
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五)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
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
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
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
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
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认识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
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
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
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
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
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
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七)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实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


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
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
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
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八)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
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
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
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
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
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
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
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
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
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
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
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
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股权分配
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
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
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
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
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
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


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
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
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
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
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
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
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
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等级
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
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


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
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
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
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
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
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
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
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
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
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猜测


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

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无风险组合、账龄分析法组合
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
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
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
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
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
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
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
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
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
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猜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
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
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


产的终止确认。


第十三条 应收款项

(一)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
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认标准

应收账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
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包括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
再进行减值测试



(二)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如
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
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
款项,将其从相关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
失。


(三)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确定组织的依据

确定组合的依据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关联方组合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政府、押金、
员工借款组合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3-应收供电款

应收供电款金额未达到单项重大时, 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确认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4-账龄分析法计
提坏账准备组合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 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 (即账龄组合) 的
实际损失率为基础, 结合现实情况确定以应收
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




(2)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
例(%)

1年以内(含1年)

3

3

1至2年(含2年)

10

10

2至3年(含3年)

30

30

3年以上

50

50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企业内部往来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第十四条 存货

(一)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
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
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
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
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
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
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
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
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
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
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
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四)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五)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第十五条 长期股权投资

(一)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
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
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发行股
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
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
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
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
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
证券的公允价值,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


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
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
的初始确认金额。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
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
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
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
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意
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
值为基础确定。


(二)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投资单位
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
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确认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
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
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
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


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
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
行核算。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
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
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
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
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
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
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
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
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
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
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
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
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
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
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
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


转。


(三)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
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
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对一个企业
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
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
加重大影响。


(四)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对
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
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第十六条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
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
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
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
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意下列
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
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
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年)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5

2.38-4.75

机器设备

4-15

5

6.33-23.75

运输设备

5-6

5

15.83-19

其他设备

3-5

5

19-31.67

码头构筑物

30-50

5

1.9-3.2




专用设备

10-20

5

4.75-9.5

船舶设备

10-30

5

3.2-9.5

燃气管道

30-50

5

1.9-3.2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区间范围内,对码
头的单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进一步明确,详见附表一《港口码头主
要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明细表》。


(三)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
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
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
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
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
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
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



(四)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
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
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
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
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第十八条 在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
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
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
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


计提的折旧额。


(三)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
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
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
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
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


第十九条 借款费用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
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
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
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
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意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
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
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
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
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
化。


(三)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
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
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


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
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
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
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
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
每月月末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
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
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
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第二十条 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
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
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
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
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
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
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意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
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
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
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
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
权的摊销以及满意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
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
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


素:

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
用寿命的信息;

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
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
期、租赁期等;

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
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
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
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
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
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
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
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
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
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
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
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


(五)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详细标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
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
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
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六)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详细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意下列条件时确认为
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实运用该无形资产
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
用的,能够证实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
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一条 商誉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支付的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公司于年末,将商誉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的
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再
转回。


第二十二条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
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
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 预计负债


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
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
认为预计负债。


(一)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意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为预计负
债:

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
行初始计量。


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
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
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
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
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
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
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


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
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
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企业安全生产
费用的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时,
计入当期成本,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发生安全费用支出项目
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
“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该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
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
旧。


第二十五条 收入

本公司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
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
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
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当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意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应当在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劳务(以下简称


“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
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即满意前款条件的合同,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无须对
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
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


在合同开始日不符合前款条件的合同,本公司应当对其进行持续
评估,并在其满意前款条件时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不符合前款条件的合同,本公司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
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须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
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
理。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在判断商品的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时,应当从客户的角度
进行分析,即客户是否取得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以及何时取得该控制
权。取得商品控制权同时包括下列三项要素:

一是,能力。本公司只有在客户拥有现时权利,能够主导该商品
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时,才能确认收入。如果客户只
能在未来的某一期间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益,则表明其尚未取
得该商品的控制权。


二是,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客户有能力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是指


客户在其活动中有权使用该商品,或者能够允许或阻止其他方使用该
商品。


三是,能够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客户必须拥有获得商品几
乎全部经济利益的能力,才能被视为获得了对该商品的控制。商品的
经济利益,是指该商品的潜在现金流量,既包括现金流入的增加,也
包括现金流出的减少。客户可以通过使用、消耗、出售、处置、交换、
抵押、或持有等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获得商品的经济利益。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按五步法模型: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第五步,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第二十六条 政府补助

(一)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
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
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详细标准为:企业取得
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
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
式形成长期资产。


(二)确认时点

公司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按照应收金额在相应
的会计期间确认,否则按照实际收到金额的时点确认。


(三)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
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
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
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
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
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
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
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


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
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第二十七条 所得税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

(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
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
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第二十八条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一)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
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
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
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
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
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


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
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
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
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
配。


(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
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
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
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
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
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
益金额。


第二十九条 公允价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时,基于如下假设:

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
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


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
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
市场进行。


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
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
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
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时考虑了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
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优先使用相
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
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
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
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三十条 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
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
同持有的资产;

(二)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
同承担的负债;

(三)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四)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
发生的费用。




第三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港口码头主要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明细表



资产名称

类别名称

折旧年限(年)

港区配套办公楼

房屋及建筑物

40

港区配套车间

房屋及建筑物

40




港区配套宿舍

房屋及建筑物

40

港区配套仓库

房屋及建筑物

40

港区配套候工楼

房屋及建筑物

40

港区配套食堂

房屋及建筑物

40

港区配套保安亭

房屋及建筑物

20

港区变电所

房屋及建筑物

20

港区配套围墙

房屋及建筑物

20

港区绿化工程

房屋及建筑物

20

码头、泊位

码头构筑物

45

接岸结构及引桥工程

码头构筑物

45

港池、水池

码头构筑物

45

港区道路、管道

码头构筑物

45

港区堆场、场坪

码头构筑物

45

转接塔地基基础

码头构筑物

45

防风网

码头构筑物

45

龙门吊轨道梁基础

码头构筑物

45

港区给水、排水工程

码头构筑物

45

港区给消防工程

码头构筑物

45

护岸工程

码头构筑物

45

集装箱起重机

专用设备

20

汽车起重机

专用设备

20

龙门起重机

专用设备

20

台架式起重机

专用设备

20

门座起重机

专用设备

20




卸船机

专用设备

20

装船机

专用设备

20

装载机

专用设备

20

堆取料机

专用设备

20

集装箱空箱堆高机

专用设备

20

港区地磅

专用设备

12

带式输送机

专用设备

12

港区供电系统

专用设备

10

港区照明系统

专用设备

10

港区污水处理系统

专用设备

10

港区通信、导航系统

专用设备

10

港区中央控制系统

专用设备

10

管控一体化生产系统

专用设备

10

吊车、吊机工程

机器设备

10

叉车

机器设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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