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股权分配_快乐水花

联系站长 | 我要发布

聚宝盆资讯网 > 技能分享 > 正文

2020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知识

小金 05-25
聚宝盆资讯网收录“2020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下“2020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知识”吧。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为各位考生提供“2020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法律知识-抢劫罪知识点梳理”。更多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等资料请访问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nm.offcn.com)。

我们在电视新闻中也经常可以听到抢劫罪这几个字,比如张三去银行取钱,李四拿着刀从背后接近,将刀驾到张三的脖子上恶狠狠的说把钱给我,钱到手后逃之夭夭。这个时候就可以以抢劫罪定罪了,那抢劫罪到底如何构成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了索要合法债务-非法拘禁或故意伤害)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为它不仅直接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且因为它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就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我国刑法将抢劫罪列为重罪,并作为历来重点打击的对象。抢劫罪与其它侵犯财产的犯罪相比,有一个显著特点:构成抢劫罪没有数额的限制,哪怕你只抢到一分钱,甚至一分钱都没抢到,但只要你是以抢劫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就构成了抢劫罪。因为该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构成抢劫罪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只要行为足以压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抢劫罪中的暴力只能是最狭义的暴力,即必须针对人实施,并足以压制对方的反抗。实施暴力的对方并不限于财物的直接持有者,对有权处分财物的人以及其他妨碍劫取财物的人使用暴力的,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其中要进行注意:暴力方法是否包括故意杀人?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了制服被害人的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数罪并罚。

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股权激励,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本罪的威胁。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一般是指以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因而不敢反抗的行为,股权分配,这种胁迫也应达到足以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行为人既可以使用语言进行胁迫,也可以通过动作,手势进行胁迫。但是眼看着盗窃不敢制止不是胁迫。

胁迫的内容是当场立即对财物的所有人、占有人等实施暴力,即如不交付财物或者进行反抗,便立即实现胁迫的内容。要求被害人答应日后交付财物的,以及以当场立即实现损毁名誉等非暴力内容进行威胁的,不成立抢劫罪。

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趁被害人自己因患丙、醉酒、熟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本罪的行为对象既包括有形财产,也包括财产性利益。

从抢劫罪的保护客体来看,刑法规定抢劫罪的目的在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与财产权。财产性利益虽不是具体性财物,但行为人通过作用于财产性利益的行为,最终会对被害人的财产权利造成侵害。如债务人故意使用盗窃、抢劫借、欠条的手段,达到其不还债的目的,就是对他人财产权的侵犯。债权等财产性利益是体现经济利益的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属于国家保护的财产权利。以暴力、胁迫方法对这些财产性利益的剥夺,同样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与财产权。

例如刘某到陈某家中,要求陈某归还早已到期的8万元借款。陈某欲夺回借条撕毁,便谎称其现在就有现金在家中,但要刘某将借条原件交回。刘某把随身携带的借条原件欲拿出,但见陈某并未有拿钱出来的意思表示,便不肯给陈某借条。陈某见骗回借条无望,便强行把刘某按倒在地,抢到借条后立马予以撕毁。刘某报案被追捕后,陈某被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事业单位资料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搜索
技能分享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