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宝盆资讯网 > 营销策划 > 正文
市民为了一条路名把政府告了,最高法:呼唤地名管理更法治化
网络 01-13几位市民针对地名更改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与所在地政府对簿公堂,甚至惊动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这样的事恐怕并不常见。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官方微信公众号“第四巡回法庭”11月5日介绍的一起案例,就是这么一起“民告官”的案子。
据“第四巡回法庭”微信公众号介绍,事情的起因是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的原祭城镇2005年时在境内的熊儿河北岸修建了一条道路,西起商务内环,东至东四环,长9.8公里,当年12月命名为“祭城路”。
随着城市发展变迁,祭城镇于2006年被撤销,同时分立为两个办事处,2010年由郑东新区对其中的金水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实行代管,更名为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
这一区划调整连带引发了路名的变更,也最终成为这起案子的源头。
据《河南商报》此前报道,2015年6月份,河南郑州将 “祭城路”更名为“平安大道”。2015年9月份,郑州市民朱广义等人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改回原路名。
值得注重的是,这起案子的一审是由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这是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
另外,根据河南省高院《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补充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由新乡中院管辖。新乡中院立案后,依法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应诉。郑州市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向新乡中院递交了答辩状及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
经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郑州市政府方面表示,自2012年起就有道路沿线单位向政府提出过对“祭城路”更名的申请,2015年1月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在征求公众意见后向郑州市政府提出了建议将“祭城路”更名为“平安大道”的请示,郑州市政府将更名事宜批转至郑州市民政局详细负责,郑州市地名管理办公室于2015年3月在“郑州地名网”上发布了《关于祭城路更名方案的公示》。
此后,郑州市政府收到了郑州市民政局提出的对“祭城路”进行更名的请示,2015年4月14日郑州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祭城路”更名为“平安大道”。2015年5月21日,郑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祭城路更名平安大道的通告》。
事实上,“祭城路”这一路名的由来,也是有一定历史依据的。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还查明,“祭城”中的“祭”在2003年4月第1版《辞海》中记载如下:“祭(zhCi),古国名,姬姓。始封之君为周公之子。原为畿内之国,后东迁,在今河南郑州东北。另见ji。”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考古发掘的支持。
一审查明,在郑州市郑东新区规划中,原祭城镇的“祭城村”被拆迁,考古人员在此发掘了古代“祭伯城”的遗址。2013年5月,“祭伯城遗址”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郑州市郑东新区将兴建“祭伯城遗址公园”列入当年政府投资计划并已动工建设。郑州市政府在一审时称,作为郑东新区地名“祭城”的“祭”应读作“zhCi”,而郑州方言中把“祭”读成“zhC”,一直沿袭至今。
正是“祭城路”这一有着历史因素的现代路名,在更名为“平安大道”之后,引发了部分当地居民的不满。
“第四巡回法庭”微信公众号披露,朱广义等四人向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祭城作为地名已有3500多年历史,沿用至今,有很深的文化积淀。2003年祭城村整体迁移出老祭伯城,此后从郑州CBD内环起向东直至东四环,修成一条大路被命名为“祭城路”。“祭城路”具有深远历史文化影响,郑州市政府以郑政通〔2015〕6号文的形式发布《关于祭城路更名平安大道的通告》将其更名为“平安大道”,违背了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九条之规定,上述更改路名的行为也侵犯其名誉权、荣誉权、名称使用权、精神权益,影响其户籍、住址等信息的变更。请求依法责令郑州市政府撤销《关于祭城路更名平安大道的通告》并恢复原“祭城路”路名。
对此,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朱广义等四人与郑州市政府更改道路名称的行政行为是否有利害关系、是否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是本案首先要解决的焦点问题。只有朱广义等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涉诉行政行为在法律意义上的不利影响或不法侵害,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 高法 管理 为了 市民 一条 呼唤 法治化 地名 路名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 上一篇:玉溪健儿勇夺八金
- 下一篇:魔力三区金牛重量级PK赛战报出色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