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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被接管 买的保险怎么办?
小金 08-02前一段时间,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四家保险机构被银保监会接管了的消息一出,天降大瓜,各路人马可忙得不可开交。
相关保险中介经纪人接二连三发文解释客户的保单如何如何毫发无损,科普正经保险知识。
而某安某华等的一些代理人则纷纷发圈说小公司如何不安全,甚至还发布有关这4家保险公司的不实信息,比如经营不善、偿付能力不行等等,最后的最后,无一例外开始宣传自家的保险产品,宣称“买保险就该买大公司大品牌XXX”。
恕菜保直言,在座的各位又被忽悠了。
照例上图摆数据:
2019年中国寿险业原保费收入排名,华夏人寿排在第四,如果华夏人寿都算小公司,排在后面的保险公司还敢喘气吗?
即便是不如友邦保险出名的天安人寿,保费收入排行12名,某邦也有脸嘲笑别人小公司?
4家保险机构被接管的消息都过去十多天了,菜保为啥还要提一嘴呢?
因为菜保前两天看到一个很有趣的消息:
友邦、平安、太保、泰康等8家保险公司被广东银保监局通报同业诋毁事件,这4家保险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还被监管约谈,要求从严从重处罚相关责任人。
看到这个消息菜保真是仰天大笑了,这种落井下石趁火打劫的行为就该被整顿整顿了,不然这些不实言论不知道还要误导多少不明真相的群众啊!
说到这里,菜保顺便给尚未明了真相的围观群众科普一下,保险接管并不是保险公司倒闭,是监管介入保险机构,确保保险业稳定的一种措施。
那被接管的保险公司会有什么影响吗?答案:没有影响。
还有其他的灵魂发问,菜保一并讲一下。
灵魂发问一:华夏人寿等这4家保险公司是因为什么原因被接管的呢?
先看《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菜保查了一下,截止2019年12月,华夏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136%:
那就不符合第一条规定的要求,股权激励,也不是诋毁同行的那些谣言所写的偿付能力不足的原因,而很可能是第二条所写的,其他的一些可能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情形。
至于是什么情形,不在此次讨论范围,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自行搜索相关新闻。
灵魂发问二:我买了华夏的保险,以后能正常赔吗?
来看官方回答:
是的,没看错,被接管后的保险公司,经营不中断,业务正常开展,而且接管前签订的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该享受的保障依然有效,不会因为接管而中断的。
发布了接管公告之后,银保监会真是马不停蹄地就发了相关的记者问答会,解释相关问题,就是担心百姓们会产生误解,引起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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