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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 证券认为股权: 通过本次培训
小金 04-28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相关人员积极地参与了本次培训。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财务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2019年度 持续督导培训,参会人员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宏泰东街绿地中心中国锦21层公司会议室、浙商证券6楼办公室等地参与视频 会议 (六)培训内容: 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专项讲解, (四)培训时间:2020年4月22日 (五)培训地点:本次培训以视频方式进行。
浙商 证券认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信息披露、财务等相关 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有了更好的领会,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人员:苗本增、赵晨 (三)参加培训人员: 姓名 职务 刘迪 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敏喆 董事 张建仁 董事兼副总经理 张碧华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蔡贺玲 财务总监 吴雷 监事 杨宇晨 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李金宝、孙燕红、王明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以供自学,持续督导项目组已向三联虹普提供了本次培训讲义及相关学习资料。
对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2019年持续督导培训,提请 公司转发至因故未能参加现场培训的董事和监事,有助于规范公司的经营运作、 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联虹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年04月28日 02:03:44nbsp; 原标题:三联虹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联 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股权激励, 二、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工作过程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和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有助于规范相关人员的募集资金管理、使用行 为,包括重大资产重组及并购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业务的讲解等; 2、募集资金使用规范专项讲解, 保荐代表人(签名):苗本增 赵晨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中财网 。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浙商证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重大资产重组和募集资 金使用规范要求有了进一步了解。
三联虹普在人员、组织等方面积极予以配合,股权激励,监事吴清华因故未能参加本次视频 培训,并建议如有任何疑 问可以随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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