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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股权激励方案
小金 06-10
原标题: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公告编号:2020-028号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转股代码:190061 转股简称:川投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金额不超过27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单个理财产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提案报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股权激励,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授权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向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从事高风险理财和金融衍生品等业务。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风险,通过评估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各项投资进行管理,负责及时记录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仅限于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进行合作,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从事高风险理财和金融衍生品等业务。
5、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四号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19年11月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股权分配,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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