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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报告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佚名 09-23各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江宁高新技术工业园管委会、麒麟科技创新园管委会:
5. 各区(园区)应有时有序合理安排企业填报工夫,防止因报告过于集中构成网络拥堵。市高企认定打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对报告状况停止传递。
2. 依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答允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股权激励方案,自今年起,高新技术企业报告资猜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常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答允制,企业可自主选择能否适用告知答允制解决。证明事项、证明内容、答允效力、不实答允责任、核查权利等详见《通知》的附件6。
南京市科技局夏应琪 68786245
3. 不适用告知答允制企业常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
一、报告范围:
2. 引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状况汇总表
二、报告批次及工夫:
南京市税务局李俊生 84570294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创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各区(园区)须正式行文出具引荐函(模板见附件5)。引荐函、《高新技术企业引荐汇总表》、《引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状况汇总表》、《不适用告知答允制企业常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各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于受理截止工夫前统一报送至市高企认定打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委托受理单位——南京市科技成就转化效劳中心(南京市成贤街118号南京科技中心8号门201室)
4. 高新技术企业引荐汇总表
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2〕6号)
网上填报咨询:
南京市财政局褚甡甡 51808886
3. 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报告企业停止现场核查工作(现场核查内容见《通知》的附件7)。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报告资料纷歧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分歧乎报告要求等状况的企业不得引荐上报。
附件:1.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打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报告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依据《通知》要求,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不设置报告批次,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完成后即可初步报告(每年仅限报告1次)截止工夫为8月10日。
5. 引荐函(模板)
6. 市科技成就转化效劳中心按照各区(园区)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引荐汇总表》、《不适用告知答允制企业常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引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状况汇总表》,负责审核各区(园区)引荐企业“国网”填报状况,并将审核状况反响给各区(园区),由各区(园区)通知企业停止网络资料批改。
南京市科技成就转化效劳中心:徐亭婷 83677462
2. 至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的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解决。
4. 对通过现场核查的报告企业,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须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本地区报告企业在“国网”中提交的报告资料停止审核,股权专家,确保企业提交的报告资料合乎要求。并汇总造成《引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状况汇总表》(附件2)、《不适用告知答允制企业常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引荐汇总表》(附件4)。
三、报告要求:
1. 报告企业需严格依照《通知》报告步伐要求,万商咨询专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经自我评价合乎条件后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打点工作网”(以下简称“国网”)网上报告工作。企业在“国网”中填报的数据和上传的资料是后续模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按照,须仔细查抄填写与上传的报告资料,确保资料真实有效、明晰完好、签字盖章齐全。涉密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报告资料自行做脱密办理,确保涉密信息安详。
依照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打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报告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的要求,联结我市今年高企报告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组织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打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市高企认定打点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人:
四、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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