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宝盆资讯网 > 常见问题 > 正文
若力帆进出口未于202股权分配0年4月27日前偿还上述全部债务
小金 04-14前述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及已披露涉诉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9),股权激励,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并自2019年3月15日起以353,469.67元为基数,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000元、保全费5,643.74元,共计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560, 二、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 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019, 重要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调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35,减半收取1,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但债务偿还的时间及方式存在不确定性, 6、各方当事人同意,704,保全费5,704。
2、力帆进出口应于2020年4月27日前偿还渝康资产上述全部债务。
公司将根据上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各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并经法院确认: 1、截至2020年4月10日,000元、诉讼保全费187,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798.47元(包括债务本金、重组宽限期补偿金、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财产保全费用、保全保险费用),对该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在诉讼请求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公司及案件关联方向上述第1、2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股权激励,由渝康资产承担。
注意投资风险, 一、涉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康资产”)就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一案对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帆股份”)以及案件关联方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039,但债务偿还的时间及方式存在不确定性,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进出口”)对渝康资产负有的债务金额为364,821.87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披露的案件已收到《民事调解书》,469.67元; 2)违约金自2020年4月11日起算至公司及案件关联方履行完毕止; 3)力帆进出口应承担的其他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120,000元、评估费90,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则渝康资产有权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本金353, 若力帆进出口未于2020年4月27日前偿还上述全部债务,370.45万元,按照每日万分之七向渝康资产支付违约金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2、案件关联方承担渝康资产实现主债权的费用;3、判令渝康资产享有对产权写字楼及车位的抵押权,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2020年4月10日。
请求:1、公司及案件关联方偿还其主债权本金人民币35, 特此公告,831.87元,370.45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已收到《民事调解书》,在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所载明的债务承担连带共同清偿责任, 5、本案诉讼费2,并就所得价款在第一条所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143.27元),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000元, 3、渝康资产对润港房地产提供的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 4、公司及案件关联方对力帆进出口所负的,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2019)渝01民初1121号],024,。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