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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小金 06-21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52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转股代码:191541 转股简称:荣晟转股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20年8月2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和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及选举方式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股权激励,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的原则,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二、董事候选人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董事会有权向公司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向公司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2020年6月24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同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可以自行在公司、参控股等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搜寻董事人选。
2、公司董事会秘书将相关名单及资料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委员会对推荐提名的董事人选及其自行搜寻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董事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做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经验和工作阅历,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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