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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设了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的“曙光安置点”股权激励方案
小金 06-20
公司专设了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的“曙光安置点”
福建漳平:打通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
叶启龙 陈钰洲 陈建忠
本报讯(通讯员叶启龙 陈钰洲 陈建忠)“目前公司购买了蒸汽锅炉,安装投产后每年可增加二至三千万元的产值。我们还积极与当地司法所沟通联系,在公司设置‘曙光安置点’,吸收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日前,面对回访的福建省漳平市检察院检察官,民营企业家张某欣慰地说道。
2019年11月22日,漳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漳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经调查了解到,张某的企业主要生产功能性水溶肥料,是烟草育苗、大棚蔬菜种植等现代设施农业使用的肥料。张某被羁押后,企业各项业务陷入停滞状态。
综合考虑案情后,漳平市检察院决定对张某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审查,该院认为张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证据已收集固定,且其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2019年12月7日,该院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张某被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卷的基础上,走访了张某所在公司,听取了当地政府及公司职工的意见。通过释法说理,张某主动认罪认罚,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可以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今年1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近年来,漳平市检察院努力打通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2019年5月,该院联合市工商联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提出了11条具体服务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同时,该院开展“检察进企业”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企业,听取企业法律需求,针对收集到的诉求及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民营企业易涉罪、涉诉风险,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举办法律讲座等方式,提供定制化的检察服务。
风险防控期间,该院出台《漳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风险防控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的意见》,股权分配,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股权激励,维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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